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08/24
2.减资基准日:112/08/15
3.减资换发股票作业计画:
一.依据本公司112/06/09股东常会决议办理现金减资案,办理全面换发股
票作业并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换发有价证券作业程
序”之规定,订定本作业计画。
二.本次应换发之股票,包括历年发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计普通股
3,160,250,095股,每股面额为新台币10元,共计新台币
31,602,500,950元。
三.本次现金减资新台币3,160,250,090元整,消除股份316,025,009股,减
资比率为10%,用以调整资本结构及提升股东权益报酬率;依公司法第168
条之规定,减少资本应依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减少之。
四.本次减资后股数计2,844,225,086股,每股面额为新台币10元,计新台币
28,442,250,860元。
五、本次减资销除股份换发新股票(采无实体发行),依减资换股基准日
股东名簿记载各股东持有股份分别计算,每仟股换发新股900股及每股退还
新台币1元(即股东每仟股减少100股并退还现金1,000元),减资后未满一股
之畸零股,股东可自行在减资换股停止过户日前五日内向本公司股务室办理
拼凑成整股,拼凑后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额折付现金,计算至元
为止(元以下舍去),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面额认购之。
六、减资换发股票日程:
(1)减资股票最后交易日:民国112年9月13日
(2)减资股票停止市场买卖期间:民国112年9月14日起至112年9月22日
(3)减资股票最后过户日:民国112年9月17日。(因最后过户日112年9月17日
适逢星期例假日,故现场股东请于民国112年9月15日(星期五)17时前,亲临
本公司股务室﹝台北市中山区八德路二段308号12楼﹞办理过户手续,挂号
邮寄者以民国112年9月17日﹝最后过户日﹞邮戳日期为凭
(4)减资股票停止过户期间:民国112年9月18日起至112年9月22日
(5)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民国112年9月22日
(6)新股票上市买卖日(旧股票终止上市日)订为民国112年9月25日,自新股票
上市买卖之日起原上市买卖之旧股票不得作为买卖交割之标的
(7)减资后换发之新股其权利义务与旧股票相同
(8)现金减资退还股款发放日:民国112年10月2日
七、换发程序及手续:
(1)本公司采无实体发行有价证券,故请尚未在证券商开设保管划拨帐户之
股东,尽速至往来证券商开设保管划拨帐户,以利办理换发作业
(2)本公司寄送之现金减资全面换发股票暨退还股款通知书,敬请 贵股东
凭以办理换发新股
(3)原已存放于证券商开设之保管划拨帐户之股票,由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于新股上市买卖日统一换发为无实体之新股,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4)股东若持有现股股票者,或旧股票尚未领取者,请于历年未领取股票领取单
盖妥原留印鉴后,再检附换发股票相关文件至本公司股务室办理股票换发手续。
(5)换发地点:台北市中山区八德路二段308号12楼本公司股务室,电话:02-81617958。
八、本作业计画由本公司洽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备后办理之;若
内容或相关日程有所变动,拟请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拟依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令办理。
4.换发股票基准日:112/09/22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2/09/18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2/09/22
7.减资后新股权利义务:与原发行股份相同
8.新股预计上市日:112/09/25
9.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2,844,225,086股
10.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占已发行普通股比率
(减资后上市普通股股数/减资后已发行普通股股数):100%
11.前二项预计减资后上巿普通股股数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
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本作业计画由本公司洽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备
后办理之;若内容或相关日程有所变动,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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