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独家》金管会搞乌龙?泰山拖到晚间才宣布股利大缩水,超过证期局开出的“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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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9 08:00
记者署名:
林彦呈
原文内容:
泰山股利大缩水,从原本的4元一口气掉到0.56元,减幅高达86%,市场预料今(19)日开
盘可能面临沉重卖压。然而,泰山直到上周五(16日)晚间才发布重讯说明相关事宜,已
经超过金管会当初开出的“期限”,若有投资人决策因此受到影响,纵然股利决议木已成
舟,心底的怨言恐怕是少不了。
今年6月1日,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张子敏在例行记者会表示,法令并无规定上市柜公司不
能变更股利政策,但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其中一项是在原订停止过户日12个营业日前公告
。若以泰山为例,7月6日为停止过户起始日,据此往前回推,最晚须于6月16日“中午”
前完成公告。
只不过,泰山直到16日晚间8时才到证交所举行重讯记者会,公开资讯观测站上的公告甚
至更晚出炉,显然已经超过金管会开出的期限。若有小股东当天中午收盘前觉得大势底定
、决定留仓,怎料晚间却又突然公告大砍股利,如果因此蒙受损失,这笔帐该算在谁头上
?即便是站在空方的投资人,选择回补的时机也可能受到影响。
泰山今年5月7日选在周日公告董事会决议每股配发4元现金股利,写下上市以来最高纪录
,以周五(5月5日)收盘价29.8元计算,股息殖利率超过13%,激励周一(8日)股价跳空
喷涨,终场以涨停价32.75元作收。
如今,股利大幅缩水至0.56元,以6月16日收盘价收盘价30.7元计算,殖利率只剩不到2%
,当初进场的股东还没赚到股利,恐怕就要先赔上价差。
市场人士表示,泰山经营权变天,入主董事会的龙邦有意减少股利的风声其实传闻已久,
宣布更改股利政策的最后期限备受瞩目。从6月1日各家新闻来看,金管会官员特别提到6
月16日“中午”这个时间点,“只有一、二家写也就算了,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这样写,
白纸黑字登在报纸上,金管会也没出面澄清,投资人当然信以为真。”
对此,记者17日致电张子敏,他否认有此一说,“我们只说12个营业日前,怎么会有‘中
午’这个说法?很奇怪!”
然而,根据6月1日记者会录音档,张子敏确实做此表示,而且还在不同时间点讲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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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敏:法令没有规定不可以变更(股利),就要经过董事会决议。当然有个条件啦,因
为你去更改会影响整个投资人决策,要评估对于投资人或市场的影响,审慎来做判断。另
一个比较关键的是说,在法令上的要求,有个停过日,假如真的要做决定,在停过日的前
12个营业日就要公告。就这个例子来看,他是112年7月6日开始停过嘛,也就是说,在6月
16日中午前,要完成公告,假如你真的是要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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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所以泰山这个4元是可以不被承认,没有任何违法问题,对不对?
张子敏:照法令是可以的,就要在那个时间内完成。
记者:就12天以前、6月16日之前吗?
张子敏:6月16日中午。
记者18日再次询问张子敏当天是否口误?金管会说词有没有误导投资人的疑虑?他则回应
“应该不会吧”,反正就照着证交所的规定走,其实相关规范并没有这么硬,就算再晚一
点也来得及,会说提前12个营业日,主要是希望让投资人及早因应,站在金管会的立场,
也有呼吁泰山审慎评估对于投资人或市场的影响。
证交所主管指出,相关规范指的都是日期,不会特别用“中午”当作时限,泰山在16日晚
间宣布更改股利,目前看来一切合乎规定。根据《公司法》第240条及泰山公司章程规定
,盈余分派现金股利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后续只需要向股东会报告,不必经由表决通过
。
另一位主管也说,证交所向来秉持中立态度,不会介入公司经营权纷争,只是泰山更改股
利兹事体大,攸关众多投资人权益,因此在16日傍晚紧急讨论后,决定请泰山来一趟,召
开重讯记者会说明详情。
心得/评论:
现在主管机关的意思是,超过中午也没关系,反正赶在16日公告就可以。
有人当天是觉得稳了才没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