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3月20日起,将开盘前1分钟取消及变更买卖申报数量达开盘前买卖申报数量百分
之30以上之有价证券,纳入暂缓开盘措施
https://i.imgur.com/tSmNk06.jpg
分成三个时段拍摄 8:39:00 ,8:58:50,8:59:02
第一个威盛,第二个威盛期指(近)
威盛8:39:00的试搓价94.6及量1326
威盛8:58:50的试搓价89.2及量429
威盛8:59:02的试搓价86.及量143
只要在8:59:00之前可随意取销,不会违规而造成延后2分钟开盘
这种措施根本没意义,只不过在交待交易所有在做事而已???
为何不改成不能取销,因为较容易发生错帐 ??
做这种挂假单,已经触法???
证交法"故意影响行情",这条法规印象中好像没人违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