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快讯/新光银、联邦银遭罚300万! 贷款给炒房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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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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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署名: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原文无记载者得留空
原文内容:联邦商业银行、新光银行及元大银行被金管会查到,在办理自然人购屋贷款业务
,有未落实确认客户身分程序及对帐户或交易之持续监控作业、或相关作业未臻完善等缺失
。其中,新光、联邦银分别被罚150万,共300万;元大银行则是纠正。
房价大涨,近年盛行的零元炒房团常利用ATM操作金流,以规避官方查缉,对此,金管会先
前针对10家国银、7家信合社、3家票券公司进行专案金检,经查,联邦银行及新光银行涉及
未完善建立及落实执行洗钱防制作业,一共贷款给20、30户,具体缺失如下:
第一,未落实认识客户及客户身分持续审查作业,包含对借户所得来源未确实查证其收入真
实性,或未审慎评估其资力及缴息还款能力,以及借户部分购屋资金由他人提供资金存入借
户存款帐户,再汇予卖方,惟未检视借户购屋自备款来源之合理性。
第二,未完善建立或未落实执行帐户及交易之持续监控机制,包含贷后资金有由代书或第三
人代理多名借户提领现金,而发生金流断点之情事,或未发现及查明贷后资金由第三人代理
汇款至代理人他行帐户之原因;另,房贷客户之存款帐户有由第三人代理汇出至非案关其他
信托帐户之异常情事,未落实执行交易合理性之判断及监控。
第三,未落实检视或查证是否为可疑交易:对客户经常代理他人存、提大额现金,且经洗钱
防制交易监控系统产生之警示案件,未落实检视或查证是否为可疑交易。
至于元大银行,在办理自然人购屋贷款作业,对于认识客户及客户身分持续审查作业、执行
帐户及交易之持续监控等作业未臻完善,核有碍该行健全经营之虞,核处应予纠正。
金管会表示,银行办理授信案件,应依征、授信原则及银行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整体评估后
以决定是否核贷。而银行核贷过程,除考量债权确保外,防制洗钱相关之控管措施亦应适用
,均为授信案件风险控管之重要作业程序。金管会强调,银行与借户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强
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并持续精进防制洗钱作为,以健全业务经营。
心得/评论:
竟然贷款炒房团
重罚150万但这铁定喷烂了吧
大家都知道要去哪里借钱了对吗
这算是多还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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