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8/30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暂定发行普通股股数326,000仟股至420,000仟股,上述限额内授权董事长及/或其
指定之人依市场状况决定之。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8.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视市场情况决定。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本次新股发行总数10%予
本公司员工认购。
10.公开销售股数:除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本次新股发行总数之10%予本公司
员工认购,其余发行总数90%,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业经111年5月26日
股东会决议,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全数提拨对外公开发行,以充作参与发
行本次海外存托凭证之原有价证券。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
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全数提拨对外公开发行
,以充作参与发行本次海外存托凭证之原有价证券。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或视市场需要列入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
证之原有价证券。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已发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海外子公司银行借款,及外币购料资金。
颗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