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远东银(2845)公告办理111年现金增资之发行价格暨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1/08/22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1/07/29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1/05/05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发行总金额新台币48.1亿元(补充),发行股数普通股500,000,000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9.发行价格:新台币9.62元(补充)
10.员工认股股数: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10%,计普通股50,000,000股
11.原股东认购比率: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80%,计普通股400,000,000股由原股东按
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持股比例认购。普通股每仟股认购新股113.83158363股。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10%,计普通股50,000,000股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由股东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至本行股务代理
机构办理拼凑一整股认购。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或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承购。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发行新股之普通股与原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强化资本结构、提升本行资本适足率。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1/09/12
17.最后过户日:111/09/07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1/09/08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1/09/12
20.股款缴纳期间:111年9月21日起至111年9月27日止为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
111年9月28日起至111年10月4日止为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1/08/30。(补充)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敦南分行。(补充)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营业部。(补充)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111年度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00,000股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
委员会111年7月29日金管证发字第1110349761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2)除权交易日:1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