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3/28
2.私募有价证券种类:普通股
3.私募对象及其与公司间关系:
(1)本次决议私募之应募对象以符合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6规定之特定人为限,
且需为策略性投资人;其选择方式为对本公司营运或产业发展有相当了解,
并对本公司未来营运有直接或间接助益者。
(2)应募人名单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募股数67,250,000股;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法人董事。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募股数2,750,000股 ;与本公司关系:无。
(3)应募人如属法人者,应揭露之资讯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基准日:110年6月28日)
其前十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与公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