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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冲亏近300万竟遭券商索赔逾650万 股民怨:明明说好不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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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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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股大好年,根据统计平均每位股民获利逾94万元,其中当冲交易大热,有股民交
易亏损近300万元,最后却落到被证券索赔逾650万元,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提出调解遭拒
。
这位股民在去年6月24日下单,委托券商以现股当日冲销交易,惟现券卖出成交后,未完
成反向买进,致无法当日完成冲销交易。根据该民众表示,双方最终合意以借券费率为4%
,手续费则以借券费10%计,且未就违约金为约定,依上述费率计算,券差借券费为99万
4,000元,券差借券手续费9万9,400元。
券商翌日强制买回还券,交易亏损达294万2,636元,四天后,该民众应券商要求前往协商
还款金额约定为396万元。
不过,这位股民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表示,同年7月2日再访券商时,遭片面将原借券费费
率由4%改为7%,并于7月15日收到存证信函加收违约金165万9,000元,导致应还款金额变
更为651万5,101元,逾原交易亏损一倍以上。
民众说虽目前因已还款金额10万628元,实际应还款金额仍高达641万4,473 元,无力一次
性清偿,但有还款诚意并提出具体可行的还款计划,即以6月28 日原协商金额396万元以
年利率5%的利息分7年偿还,并已开始办理贷款中,预计核贷下来有50万元可于短期内做
偿还等语。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则表示,对于民众就当冲交易无法完成反向买进,所致违约交割还款金
额过高,要求券商同意以原协商金额396万按年利率5%及分7年之还款方案,由于该主张实
涉债务协商,依《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及评议程序办法,申请评议事件纯属债务协商、投
资表现、信用评等或定价政策之范围者,应决定不受理。
心得/评论:
去年6/24当天一堆船涨停,看来是空船被嘎爆补不回来
晚空两个星期就大获全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