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投资期货遇“负油价大屠杀”惨赔100万女h

楼主: hermithsieh (hermit)   2021-11-21 20:50:56
原文标题:投资期货遇“负油价大屠杀”惨赔100万,女客户告券商结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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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去年4月疫情爆发初期,受到全球封城影响,导致原油价格史上首次出现负值,连带影响期货市场的“负油价大屠杀”,其中一名投资人张姓女子,因此惨赔一百多万,一怒之下提告券商“群益期货”索赔,但是台北地院认定群益并未违反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判定免赔,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原告于民国2018年与被告“群益公司”台中分公司签订期货开户契约, 于2020年4月21日凌晨使用被告之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掌中财神”网络下单2020年5月之 “小型轻原油期货202005”,线后在2.25美元、2.125元时各买进1口,按当时1美元对新台币汇率30.035,上述二交易成本金额共约当新台币65,701.5625元。
没想到在当天凌晨2点后,价格突急速崩跌至0以下即负数,而原告欲依照先前交易习惯设定停损时,尝试下单0以下即负值,系争交易系统竟只能下单到0,0以下则是无法设定委托,无法设定负数单。
张女总计亏损39,362.5美元,依照当时的汇率计算,折合新台币一百多万元,事后对群益期货公司提告求偿投资损失,主掌应依据《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负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她3.9万多美元的损失,以及20万元惩罚性赔偿。
台北地院认定,原告之损失与被告代为冲销之行为间不具相当因果关系,被告执行代为冲销亦未违反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因此原告依民法第577条、第544条、第227条第1项、第226条第1项、第184条第1项前段及第2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第10条等规定,请求被告给付20万元之惩罚性赔偿及法定迟延利息,均无理由,应予以驳回。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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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电子下单都有免责声明
只是遇到负数报价
没办法停损也是很吃亏
不知道现在有无改善
当初元大原油正二也很倒楣
也是被砍在最低点清算
现在回头看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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