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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兴并购玖地案 董事长陈仕修涉违证交法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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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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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7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如兴并购玖地集团案,今天依违反证交
法有价证券发行诈伪、隐匿应申报之财务业务文件、特别背信等罪嫌,起诉如兴公司董事
长陈仕修等3人。
被起诉者除了陈仕修外,还包括如兴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徐仲荣、法务及投资部门经理黄
诗萍;JD Holdings公司负责人孙玚则被通缉中。
检方指出,如兴公司是以牛仔裤制造、加工、买卖及进出口为主要经营业务;JD
Holdings是设于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另转投资JD BVI及Tooku BVI两家子公司,并由JD
BVI转投资注册于香港的玖地制造公司,同样以牛仔裤制造、加工等为主要业务。
检方表示,陈仕修有意透过并购JD BVI与Tooku BVI,扩大如兴营业规模,董事会于民国
104年决议授权陈仕修收购事务,并经股东临时会通过收购案,并由经济部核准投资。如
兴于104年12月间、105年9月间两度向金管会申报发行新股,105年11月间补正资料,均被
金管会函复停止生效。
检方指出,陈仕修等人明知金管会质疑收购案预期综效及交易价格的计算方式,不准予办
理现金增资,为争取金管会核准,对金管会隐匿JD BVI于收购案进行中借由出售旗下重大
亏损子公司以拉高未来净利的事实。
同时,陈仕修等人利用向金管会提出如兴公司仅需于交割时给付头款,余款等到收购后经
营绩效达到公开说明书上的预期投资效益后,再分期付给JD Holdings的两面手法,导致
金管会误信能借由设定获利门槛的分期付款条件保障投资人权益,于106年1月间同意如兴
公司办理现金增资。
检方统计,陈仕修等人借此方法,让如兴公司违法募资金额达新台币130亿2000万元。
检方指出,如兴公司收购JD BVI及Tooku BVI后,明知JD BVI税后净利加计亏损子公司的
税后亏损后,较现金增资公开说明书及买卖增补和合约所规范的税后净利短少577万余美
元,如兴显然无需给付第1期绩效款项1260万美元给JD Holdings。
不过,检方查出,陈仕修等人竟指示如兴公司汇款到JD Holdings公司帐户,作为第1期绩
效款项,造成如兴公司损失新台币3亿7258万余元。(编辑:李锡璋)1100827
心得/评论:
如兴另有拿国发基金钱进大陆玖地公司的案件还在追查中,
近五年股价由23.45元跌至7.48元,去年年中曾攀回15元,今日收盘8.04元。
亦是前立委黄国昌点名财报不实,股票质押比率过高的众多上市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