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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将修正 保护半导体、国防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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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24 05:30
原文内容:
最高刑期由营秘法的10年上修到12年
〔记者黄佩君、陈钰馥、杨国文/台北报导〕比特大陆在台挖角案仅各罚三十万缓起诉,
中资侵害我产业与技术引起关注。行政院表示,目前对强化技术保护采跨部会防堵策略,
在经济部“营业秘密法”基础下,由法务部针对关键技术修国安法,如半导体、航太国舰
、农业科技等领域,若涉经济间谍、营业秘密,刑期将自营秘法的十年上修到十二年。陆
委会针对防堵中资挖角,也拟修法提高违法罚则。
行政院官员表示,目前对加严技术保护,采取多样修法防堵策略。其中,经济部“营业秘
密法”十三条之二损害营业秘密且在外国、中港澳使用,可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之罚金,此修法仍持续。
法务部则修正国安法,明定“任何人不得替外国、中港澳、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实质控制
的各类组织,为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行为”;刑度也较营秘法提高,违者可
处三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并科五百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罚金。
对于何项技术列入关键技术,官员表示,将由科技部滚动检讨,目前确定会将攸关台湾经
济、国防优势的产业列入,包括半导体先进制程、涉及国机及国舰国造的国防技术、涉及
台湾关键品种的农业科技、关键生技技术等。
堵中资挖角 也拟提高罚则
另据了解,针对防堵中资在台非法设立分公司挖角,陆委会有意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
四十条之一,任何投资须经核准才能从事相关活动,若未经许可,迳自从事相关活动会有
罚则规范相关行为;若未经许可从事业务活动,将加重罚则。相关细节各部会还在沟通中
。
对于中资挖角,曾任检察官的律师翁伟伦表示,目前没有法律可以限制人民不得从事特定
产业,否则将会侵害人民工作权,将有违宪之虞;最可行的做法是,依照现行“竞业禁止
”的规定,企业和特定员工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再给予补偿的做法,限制当事人被挖
角,保护企业的高科技技术不致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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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项技术列入关键技术,官员表示,将由科技部滚动检讨,目前确定会将攸关台湾经济、
国防优势的产业列入,包括半导体先进制程、涉及国机及国舰国造的国防技术、涉及台湾
关键品种的农业科技、关键生技技术等
科技业大利多?
不过要避免挖角,提高薪水也是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