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板规讨论-处分累进原则
<此篇公告开放回复至看板发表完整意见 但务必注意内容充实>
说明:鉴于处分累进原则已多次受板友讨论
虽前几次经板主群讨论,皆决定不予修改
此次声浪再起,希望能广纳板友意见,来取得较佳的平衡点
现行规定:
4.违规与处份规范
说明:本板处份采累进制,不同违规项目其处份仍会累进。且采一案一罚 (以处分公
告计),有处份纪录者于公告后或出桶后 (取较长者) 一年内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处份,视为表现良好纪录归零。
◎处份累进原则为:砍文、警告、水桶一周(7日)、一个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板主群立场:
1.处分累进之用意为利用加重处分,来提供遏止恶意违规的行为,
并提醒板友在违反板规后,能更谨慎遵守板规
2."水桶十年"就时间尺度而言,有着永久处分的意涵,是最重处分,
同时是完全限制违规者再度出现于看板内的处分
在通常状况下,一年内必须违规3~5次,才会遭受此处分,
期间必定会受到水桶一周及一个月的处分,应当可视为板友有足够时间重新熟悉板规
3.对于这原则,最常见的争议点是一个月>十年,是否加重太快
这部分有几个可能解法:
一种是增加过渡时间 一个月>一季>半年>...>十年
但无论何种,只要跨进处分十年,大概还是会有质疑的声浪
而3犯、5犯、10犯、100犯出局,多半也只是众人共识,总会有异音
另一种则是将个别违规的累进分开计算,这样如果是恶意违规就会很明显
但相对上板主管板所需的心力就会大幅提高,现行人力实在难以执行...
4.目前板主群都明白水桶十年的严重性,因此但相关判决上,若有加重至水桶十年的可能性
多半会再严格检视违规内容,确认无争议后才执行,若有模糊误判,通常也都会及时修正
因此前几次对于修改处分累进原则的意见才会予以不修改的决定
5.此次希望能够广纳板友意见,一同讨论出大家较能接受的作法,
若对现行制度觉得妥善而无须修正,也欢迎告知,让我们能够蒐集到各面的意见
以上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