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富邦金并购日盛金公平会通过

楼主: OnceAFreak (阿皮)   2021-02-24 18:47:53
原文标题:“金金并”首例 富邦金并购日盛金公平会通过
(请勿删减原文标题)
原文连结:https://bit.ly/3sqVRqi
(请善用缩网址工具)
发布时间:
(请以原文网页/报纸之发布时间为准)
原文内容:公平交易委员会今(24)日召开委员会议,决议不禁止富邦金控合并日盛金
控,将成为国内首起金金并案例。
公平会表示,此案参与结合事业均为金融事业,在审议期间也征询金管会意见,考量水
平重叠与垂直连结的市场影响后,认为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的不利益,决议不禁
止结合。
公平会指出,富邦金拟以公开收购方式,取得日盛金控全部已发行普通股50.01%至100%
之股份,并控制日盛金控及其从属事业之业务经营及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条
第1项第2款及第5款之结合型态。
公平会表示,富邦金从属事业营业项目主要为保险业及银行业,日盛金营业项目主要为
证券业及银行业,另参与结合事业尚在期货、证券投资顾问、创业投资及保险代理人等
业务具有水平重叠关系,又保险代理人业务属保险业下游销售通路,因此亦具有上、下
游垂直连结之关系,故公平会就本件事业结合申报案分别针对参与结合事业水平重叠部
分及垂直连结部分进行分析。
在水平重叠部分,本案涉及的银行、证券、期货、证券投资顾问、创业投资、保险代理
人等相关市场,市场参与者众多,多属低度集中市场结构,参与结合事业在各自所属市
场之市占率均有限。
垂直连结部分,结合后,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通路业者拒绝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
商品,或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业者拒绝供应保险商品予其他保险通路业者,由于上游
保险业者及下游保险通路业者数量甚多,其他保险业者可选择合作的对象不限于参与结
合事业旗下保险通路业者,保险业者也可透过所属业务人员或以直接通路销售保险商品
,反之,其他保险通路业者可选择交易对象亦非只限于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业者。因
此尚难认参与结合事业在结合后,有能力封锁上游保险商品及下游保险销售通路。
公平会审查结果认为,本案结合尚无显著限制竞争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
定,不禁止其结合。(图:公平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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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评论: 擩那么久终于给过了,日盛金会再一次大喷喷吗?
※必需填写满20字
作者: FncRookie001   2021-02-24 19:00:00
只剩日盛金的大股东们同不同意了
作者: enthusiastic ( )   2021-02-24 19:04:00
不一定会成就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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