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有人在嘲讽国安基金万点护盘
国家金融安定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
第 8 条
因国内、外重大事件、国际资金大幅移动,显著影响民众信心,致资本市
场及其他金融市场有失序或有损及国家安定之虞时,得经委员会决议
动用第四条第一项之可运用资金办理下列事项:
一、于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或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
二、于期货市场进行期货交易。
三、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事项。
前项资金之动用、操作规划之执行,得委托专业机构办理之;其委托相关
事宜,由委员会定之。
委员会决议作成第一项决议后,应于三个月内将作成决议之报告送立法院
有规定万点不能护盘?
不是不给跌,尽量缓跌不要造成瞬间大跌的副作用
有时间发废文没时间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