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同股东会改选延烧“惩戒律师”? 赖

楼主: humbler (兽人H)   2020-07-10 12:45:48
1.原文连结: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61118
2.原文内容:
大同经营权争夺战风波不断,投资人保护中心建请主管机关移送相关律师之案,其中的恒
达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赖中强,今天上午发表公开声明,确实提出法律意见书给大同参考
,并强调“中资违法投资大同依法无效”。
赖中强律师并在声明中对投保中心、金管会提出问题之外,也丢出5点让大众一起来思考
,并将其在6/29提供给大同的法律意见书,征求大同的同意之下,全文在脸书公开,并欢
迎民众分享。
赖中强律师强调,大一民总教科书说“无效,就是当然无效,无须法院为无效之宣告”,
大同可以拒绝其行使表决权,双方争议日后再由法院判决“定纷止争”;投保中心认为大
同公司完全无权认定,必须等主管机关或法院做出是否为中资的认定,才可以拒发表决票

赖中强也提到自己所提出的法律意见,确实与投保中心意见不同。赖中强在“请教投保中
心”中表示,双方所提的法律意见不同,并非罕见,难道这样律师就要被送惩戒?并反问
,“投保中心如此急切,用尽正常与不正常手段,是在‘保护’谁?”
赖中强还进一步“请问金管会”,是否接受投保中心建议,将本人移送惩戒?理由为何?
3.心得/评论:
在想,如果法院认证公司派删除的股东表决权有部分是有效的,那股东权益受到的损害,
该如何请求赔偿?
作者: xavier971060 (joy)   2020-07-10 12:59:00
肝我p4,我只想看到有人被惩罚
作者: aallwwaayyss   2020-07-10 13:00:00
这位律师是法官还是大法官,那我选举选输,认定对方买票,那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宣布自己当选,中选会无效
作者: chadhappy200 (每天多想妳一些)   2020-07-10 13:29:00
律师费到底领多少啊,不惜拿自己律师名声来抵押,本斥但多?
作者: c33uviiip0cp (笨呆愚蠢大四喜)   2020-07-10 13:38:00
我也认为无效,作为法律人的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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