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经营权斗法 金管会告大同特别背信

楼主: T3T (G.S.M.W)   2020-07-10 12:35:43
1.原文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12689/4691072
2.原文内容:
经营权斗法 金管会告大同特别背信 史上首例
2020-07-10 00:45 联合报 / 记者戴瑞瑶、黄有容、赖佩璇、何醒邦/台北报导
经部驳回大同新董事登记
大同公司经营权大战,爆发股东会改选争议,公司派以“违法中资”为由,并引用“企并
法”自行删除市场派表决权。经济部昨宣布不准大同变更董事登记,金管会也以大同违反
证交法特别背信罪罪嫌依法告发;台北地检署昨分案,交由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侦办。
大同:于法有据 将提行政诉愿
大同昨晚表示将提行政诉愿,并重申欣同、新大同(市场派)皆为非法陆资利用他人名义
持有大同的股东身分,剔除股权于法有据;针对市场派希望直接向经济部申请召开股东临
时会,大同认为并不恰当,会向经济部表达意见。
投资人保护中心则针对公司派主要律师陈锦旋、赖中强涉嫌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
建请主管机关函送台北地检署或台北律师公会审议,并移付律师惩戒委员会。
金管会证期局长张振山表示,这是史上首次有上市公司因股东会争议遭特别背信罪移送,
特别背信罪是根据大同自行任意剔除选举权,大同董事长林郭文艳已有意图为自己利益违
反忠实义务,造成公司损害,决议向检调告发。
目前包括金管会及小股东都个别告发、告诉林郭文艳、法务长赵安、股务处主管王隆洁等
三人。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说,金管会已掌握到具体证据,已将相关资料提供检调单位。
经济部昨也提出否决大同董事变更申请理由,除了公司法明定股东有表决、选举权,公司
不应自行剥夺,经济部商业司长李镁表示,大同扣除股东会股数的行为有违法令,既然不
应扣除,股东会议纪录记载的“未达过半股东出席”情形,已明显违反公司法,因此不准
许变更登记,且没有补正余地。
现在大同合法的董事名单到底为何?李镁表示,大同股东会表决结果不合法,虽然现任董
事名单也仍在诉讼中,但法院尚未判决情况下,仍由现任董事延长职务,直到重新召集股
东会,选出合法的新任董事名单为止。
王美花:大同有三条路可走
经济部长王美花说,接下来大同有三条路可走,包括重新召开股东会,或小股东据公司法
召集股东临时会;若公司董事会仍不改选,经济部才依公司法第一九五条要求大同重新开
股东会。
市场派大股东、欣同及新大同负责人林宏信昨随即表示,已向经济部申请召开股东临时会
。市场派共主、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也发表声明,期许能尽快召开公平公开透明的股东
会,最快下周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证券周边单位也有动作,集保结算所发现大同违反股务内控规范。黄天牧表示,七月二日
已函请大同陈述意见,预估下周公布处分结果,最重撤销大同自办股务。
证交所总经理简立忠表示,已开始高度监理大同,一旦大同公司有重要交易事项时,证交
所会派查核人员做高流动性资产盘点,保护公司正常依规经营。
针对公司派指控的大同违法陆资,黄天牧表示,今年五月初收到陈情函后,当下就动员跨
境金流合作查核机制,但因涉及与国际监理单位的合作,仍需一点时间蒐集证据。
3.心得/评论:
先别管合一了
金管会开吉了啦
经济部长也说
要不你大同再重新召开股东会
黑衣人专接大同生意 今年夏天就不愁吃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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