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金管会回函经济部3意见、3措施 大同不能

楼主: humbler (兽人H)   2020-07-09 07:15:26
1.原文连结: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222253
2.原文内容:
〔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大同股东会争议案,针对经济部是否核准公司变更登记,金管
会已经回函经济部,强调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投票权利,不能用任何理由剥夺;据了
解,经济部参酌金管会意见后,将予以驳回大同变更登记。此外,集保公司调查报告已经
送交金管会,目前正在走行政程序,预估将处份大同不得再自办股务。
大同公司在6月30日举行股东会,但公司派除引用“企业并购法”第27条15项规定,排除
市场派投票资格,另外,也以部分外资涉及中资背景,迳行排除投票权,合计删除投票权
比重超过5成。
大同排除市场派及外资投票资格后,一举拿下9席全部董事,并向经济部申请变更登记;
经济部则依照权责,向金管会等单位洽询意见。
金管会已经本案意见回复给经济部,虽然是否同意变更的最终决定权是在经济部,但由于
金管会强烈表达大同当天股东会已违反公司治理等,因此,预估经济部将予以否决驳回大
同。
据了解,金管会回复经济部的意见有三大重点,包括:第一、大同未依股务作业,未发给
部分股东表决权票及选举票,影响且剥夺股东权益;第二、公司派不该自行解释企并法适
用,以及中资资格认定,这应该由主管机关为之。
第三、大同当天举行股东会,明显违反公司治理股东行动主义,而投保中心也在现场已经
表达异议,却未获受理。
此外,金管会表示,也向经济部表达说明已经做出三大对应措施,包括:“证交所已将大
同打入全额交割”、“集保公司调查股务办理缺失”、“投保中心对大同董事长提出解任
诉讼”。
其中,在股务办理方面,集保已经完成相关调查,确认大同违反“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
处理准则”,并建议金管会祭出“不得再自办股务”处分;而金管会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行
政程序,一旦金管会宣布这项处份,大同股东会未来进行改选,必须委托其他单位、例如
券商等执行,不能由公司派为之。
3.心得/评论:
自由时报有点猛,
消息来源又快又细节。
看来经济部应该是不打算让公司派办股务,
而且要市场派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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