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oth9 (牙仙)
2020-07-08 13:39:261.原文连结: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707fin005/
2.原文内容:
老牌家电厂大同上周二(6月30日)召开股东会改选董监,以林郭文艳为首的公司派,面
对市场派今年再度挑战经营权不敢大意,股东会当天,公司早就找来大批保全人员在现场
待命,据了解,现场共计有超过300名黑衣人士,不仅严格把关进出人员,场内的主席台
也被公司派找来的保全人员围住形成人墙,几乎无法看到主席台上的人。“场内满满的黑
衣人士,根本把股东当犯人看!”一名股东愤怒地说。
离谱的情事不只一桩,另一名股东向本刊指控,“投票前,司仪未清楚说明投票表决方式
,还拒绝报告出席人数,更由黑衣人士团团围住投票箱,明显违反股东会议事规则、不当
妨害股东投票。”
但整场股东会最具争议的是,这次公司派为了保住经营权,在股东会上引用经营权争夺鲜
少使用的《企业并购法》,迳自删除市场派过半的股东表决权,完封市场派,公司派最后
拿下6董、3独董,引起业界哗然。
大同公司派巩固经营权有三部曲,首先剔除逾20%外资投票权,股东会当天再度出招,约
30%股权不是以有中资疑虑,或违反《企业并购法》未依规定申报,也不具备投票权,引
爆第二个争议;换句话说,前前后后,董事会一共剔除了“非公司派阵营”的53%股权。
大同股东会最后的争议就是,出席人数是否达开会标准,最后公司派一样迳行忽略被剔除
的53%股东,凭空生出高达91%的出席率。
曾是《公司法》修法委员的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彦良,对公司派蛮横的做法相当不以为
然,“公司派迳自删除股东的投票权会有滥权的问题,在认定上,当然是由主管机关或法
院去做,特别是在经营权争夺的时候,这是非常明显有异议的。其实,以《企并法》去排
除对手的表决权,以前也曾经有其他公司的公司派想过,但是后来没有采用,因为这个争
议太大了。”
大同公司派踩在法规红线的做法,让金管会罕见表达立场,股东会当天证期局先强调,罗
得、竞殿、三雅等3家投资公司取得大同10%以上股权,均已依法主动提出申报,接着向
媒体放出重话,直言无论市场派申报与否,都不是大同公司可以迳自认定;同理,大同的
外资股东当中,是否真有中资背景,也应交由主管机关认定,显见公司派的做法已影响股
东权益,并违反股东行动主义。
金管会周边单位也火速采取对应措施,请集保中心了解、查核相关股务作业,若大同有违
反股务处理准则,将处分公司不得再自办股务,一旦成真,将成史上第一例;证交所在要
求大同召开重大讯息说明会后,也以说明不够清楚、迳自认定部分股东无表决权等理由,
把大同打入全额交割股,甚至强调若没有改善将无限期全额交割。
3.心得/评论:
看起来金管会跟经济部都硬起来了
公司派看来会GG,跟政府法律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样
这样大同股价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