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一些非累积型特别股的问题

楼主: HopeForever (永恒‧希望)   2020-05-02 15:29:54
各位板友大家好,最近想入手金融特别股(即非累积型特别股)
但碰到一些问题,想和大家请教,如下:
1. 某特别股发行后首次的股利、最快可回收日收回后的剩余股利,应该如何计算呢?
举国泰甲特2882A为例,股价等于发行价60元时,殖利率3.8%(相当每股2.28元),上市股
票买卖日经查为106年1月17日,首次发放股利0.15元。请问此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我猜想是2.28*[x/365]=0.15,x约莫为24,代表该只股票是105年12月初发行,但又看到
公开说明书写股票上次交易日为106年1月17日,所以实在是搞不太懂 "x" 怎么查...)
又如果2882A最后如公开说明书规定,于发行后7年之次日以发行价收回。在年年发股利之
前提下,是否代表最后可以直接拿回2.13(=2.28-0.15)?因为这样才会满足7年每年均
拿满2.28元。
2. 特别股股利是否只有0或全额?
特别股是否要就不发,否则就依当初公告数额(或依天数照比例发,例如2882A的
2.28*[x/365]),并非普通股一样,股利是依每年公司营运状况,酌量发放的情况呢?
3. 公司根据最快招回日期,招回所发行之特别股,手上持股是否被招回,是否任凭公
司决定,投资人完全无从置喙呢;另外,一般来说,若公司要招回,会怎么决定优先从谁
手上招回呢?
以上问题,还请各位先进协助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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