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董事长另外成立投资公司为大股东设质押

楼主: efrahiee ( )   2020-04-05 15:22:47
如标题
董监持股质押 比率太高的 一般会被视为警讯
至于大股东持股质押 也是公开资讯 但相较没那么重要
但这是基于把大股东视为外部人的前提下
那如果 某A公司 董事长为B
检视A公司大股东名单时 赫然发现
大股东里有一不知名的投资公司C 董事长亦为B
董事长B本身对A的持股0质押
而C对A的持股绝大部分质押
这是否可视为董事长B刻意开设纸上公司
以绕过外界对董监事持股质押的质疑??
而这种避人耳目的质押 是否更危险??
还是纯粹我想太多??
作者: trouble04323 (拿钱笑哈哈)   2020-04-05 15:32:00
业界常态是为了避税而非避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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