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裁定:高通无法拿回付给苹果的10多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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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内容:
在2019.3.14公布的一份简易判决书中,加州南部地区法院法官Gonzalo P. Curiel批准了
苹果公司的四项请求,审判将于下月在圣地牙哥开庭。这个并不是最终的裁决,但是在他
们在法庭上对峙之前,苹果赢得了对高通的胜利。
根据苹果和高通2013年签订业务合作和专利协议,其中规定,高通每季向苹果支付“大笔
款项”,以抵消其收取授权费用。如该简易判决书所说,只有在苹果“没有提起或引发任
何诉讼或调查”的情况下,高通才会支付这笔款项。
2016年9月,高通停止向苹果支付款项,由于认为苹果指控高通违反合约,并要求美国联
邦贸易委员会(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orean Fair
Trade Commission)和其他政府机构调查高通的商业行为。
与此同时,苹果公司声称自己遵循了2013年BPCA的条款,并未要求FTC和其他政府机构调
查高通。苹果公司还表示,在合约于2016年底到期之前,一直没有提起诉讼。直到2017年
1月,苹果向高通提起诉讼。
尽管苹果希望FTC调查高通,法官还是站在了苹果那一边。Curiel说,苹果不必退还高通
支付的款项。他还裁定,高通必须在合约期限内支付所欠款项,该合约期限一直持续到
2016年12月31日。
高通已于2016年9月停止支付,并希望在当年的第二、第三和第四季也免于支付。苹果在
2017年1月对高通提起的诉讼中称,高通在当季停止支付退款10亿美元。
Curiel说:“法院认为高通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承担责任,并作出简易判决,对苹果有利。
也就是说,高通不能收回已付款作为违约BCPA赔偿金”。他补充说:“苹果没有在BCPA期
间提起诉讼。苹果是在BCPA之后提起诉讼,并未追溯解除高通过去的付款义务。”
高通表示“苹果已向反垄断监管机构发出了虚假和误导性的陈述。”
“尽管法院现在并不认为苹果的行为违反了苹果在2013年商业合作与专利协议中对高通的
承诺,但苹果在该事件中的角色是一个值得接受的进展。”高通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
问Don Rosenberg在一份声明中说:“根据协定,苹果已经抵消了欠高通的专利权使用费
,而且这笔款项,在未考虑可能获得的利息的情况下,先前已认列高通财务报表中。”
高通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行动芯片供应商,拥有需多行动通讯标准必要专利,而该公司收入
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专利授权费;而收取费用系依照整支手机费用来计,而不是依零组件的
价格:通信芯片。
目前,高通正在等待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提起的反垄断
诉讼的法官裁决。苹果在高通是否保持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的专利费和削弱竞争力的案件
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高通认为苹果公司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合作,是一种违约行为,并于2016
年9月停止支付。高通称,苹果向监管机构做了虚假陈述,并试图让政府扩大对高通的调
查范围。高通声称“违约,违反了诚信和公平交易的契约,不当得利和宣告判决,这些全
部都基于BCPA。”
但法院站在苹果这一边,苹果曾表示,苹果对机构调查的回应不能构成“积极诱因”。苹
果还表示,没有证据支持高通声称苹果试图扩大联邦机构对高通的调查的说法。苹果认为
,高通不该收回BCPA的付款。
苹果还希望法庭驳回高通的不当利得及其他之指控,苹果表示,在双方合约期间并未违反
BCPA规定。
Curiel对此表示同意,但裁决尚未最终确定,等待该案将于4月15日开庭审理。
[注解] BCPA 商业合作与专利协议(Business Cooperation and Patent Agreement,
BCPA)条款
依据2013年苹果与高通签订BCPA合约,高通应履行支付每季 10 亿美元回扣(Rebate)给
苹果,但合约期间(至2016.12.31止)双方不可有诉讼纠纷。因此,法官裁定,苹果可以保
留高通支付的10多亿美元。但,高通目前是停止支付的状态。该笔数10亿美元款项,高通
认为是给苹果的激励奖金,而苹果认为是高通用来排挤对手的回扣。
3.心得/评论:
日前加州法院判决苹果须因侵犯高通三项专利而赔偿3100万美元,另外,关于高通支付苹
果的10亿美元回扣的审判将于下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