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V2.3 修正事项

楼主: eyespot (追求内心的自在)   2018-11-04 00:24:30
为使得板规更形完整,及补足执行上盲点,修正原先2015.12.18版本(V2.2),
成为现行2018.11.03版本(V2.3),两版本差异如下:
V2.2 V2.3
1-4-3.请勿于本板询问手续费相关问题, 1-4-3.请勿于本板询问手续费、选择券商、
违者砍文处份, 看盘软件相关问题,违者砍文处份,
券商手续费问题请恰Broker看板。 券商手续费与选择券商请恰Broker
看板,看盘软件问题请洽营业员。
1-6-2.置底标准与处理方法 1-6-2.置底标准与处理方法
时间以内文时间为基准。 时间以内文时间为基准;若因应
重大事件,仅板主有权开hate区。
置底后禁止自删文章,违者板规4-1, 置底后禁止自删文章,非板主不得
并依4-0水桶一周处分,累犯加重之。 开hate区,违者板规4-1,并依
4-0水桶一周处分,累犯加重之。
PTT股票板板主 eyespot 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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