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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内容:
补充)公告本公司现金增资发行戊种记名式特别股
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07/09/28
2.发行股数:发行特别股300,000,000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4.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5,000,000,000元(补充)
5.发行价格:每股新台币50元(补充)
6.员工认股股数: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15%,计45,000,000股予本公司暨
子公司员工承购。
7.原股东认购比率: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75%,计225,000,000股由原股东
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每仟股认购新股20.1725911股,
惟实际认股率以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股数为准。(补充)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10%,计30,000,000股以公开
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戊种特别股之权利义务及重要发行条件说明如下
(1)到期日:戊种特别股无到期日。
(2)股利率:戊种特别股股利率(年率)3.8%(七年期IRS利率1.1%+2.7%),
按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又七年期IRS利率将于发行日起满七年之次一营业日及其后每七年
重设。利率重设定价基准日为利率重设日之前二个台北金融业营业日,利率指标
七年期IRS为利率重设定价基准日台北金融业营业日上午十一时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PYTWDFIX”与“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换报价上午十一时定价之
算数平均数。若于利率重设定价基准日无法取得前述报价,则由本公司依诚信原则
与合理之市场行情决定。(补充)
(3)股利发放:本公司对于戊种特别股之股利分派具自主裁量权,由董事会
依本公司章程第四十条之一规定拟定盈余分派议案后提请股东常会承认之;
经承认后之盈余分派议案,其中可分派予特别股及普通股之可分派盈余数额,
依序应优先分派予丁种特别股,有余额再分派予戊种特别股当年度得分派之股息,
余数悉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
倘年度决算无盈余或盈余不足分派当年度戊种特别股股利时,其未分派或
分派不足额之股利,不得以以后年度之盈余累积补足。
(4)超额股利分配:戊种特别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利率领取股利外,不得参加
关于普通股及其他特别股盈余及资本公积之分派。
(5)戊种特别股收回:自发行日起算届满七年之次日起,经主管机关同意后,
本公司得随时按实际发行价格收回全部或一部已发行流通在外之戊种特别股。
其未收回之戊种特别股,其权利义务仍延续前开各款发行条件。
(6)剩余财产分配:戊种特别股分派本公司剩余财产之顺序优先于普通股,
次于丁种特别股;但以不超过分派当时已发行流通在外戊种特别股股份按发行价格
计算之数额为限。
(7)表决权及选举权:戊种特别股股东于股东会无表决权及选举权;但于戊种
特别股股东会及关系戊种特别股股东权利、义务事项之股东会,于该事项有关之
承认及讨论事项有表决权。
(8)本公司以现金发行新股时,戊种特别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丁种特别股股东,均有
相同权利之新股尽先认股权。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强化财务结构、提升资本适足率、因应未来
转投资子公司与业务扩展需求及收回丁种特别股。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07/10/16
13.最后过户日:107/10/11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7/10/12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7/10/16
16.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107/10/22~107/11/22
(2)特定人股款缴纳期间:107/11/23~107/11/29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07/09/28(补充)
18.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建北分行及
全国各地分行(补充)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营业部(补充)
20.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办理现金增资发行特别股乙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7年09月06日
金管证发字第1070329855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2)除权交易日:107/10/09
(3)丁种记名式特别股停止转换期间:107/09/19~107/10/16
(4)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戊种特别股拟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挂牌,
预计上市挂牌日期为108年01月08日。
3.心得/评论:
年利率3.8% 比现行戊特低了一些
表示他的债信变好了
另一个关注点
要开始并购了吗
希望台新快点回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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