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5 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有价证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为:
一、在集中交易市场委托买卖或申报买卖,业经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
影响市场秩序。
二、(删除)
三、意图抬高或压低集中交易市场某种有价证券之交易价格,与他人通谋
,以约定价格于自己出售,或购买有价证券时,使约定人同时为购买
或出售之相对行为。
四、意图抬高或压低集中交易市场某种有价证券之交易价格,自行或以他
人名义,对该有价证券,连续以高价买入或以低价卖出,而有影响市
场价格或市场秩序之虞。
五、意图造成集中交易市场某种有价证券交易活络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
名义,连续委托买卖或申报买卖而相对成交。
六、意图影响集中交易市场有价证券交易价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实资料。
七、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影响集中交易市场有价证券交易价格之操纵行为
。
前项规定,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准用之。
违反前二项规定者,对于善意买入或卖出有价证券之人所受之损害,应负
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于前项准用之。
今天投资长说被动元件今天是有放空群组一大群人刻意放消息要做空被动元件
造成股价大跌,想复制7/30走势,已经违反证交法155
小妹有点疑惑的是....这哪里有违法阿0.0?
投资长也说了被动元件成交量那么大,哪有那么有钱的主力可以去操控股价的
你说流传不实谣言.....奇怪也多的是后势看好股价烙赛的啊,这就不是不实谣言吗?
还有外资任意定目标价去影响行情的,以及投顾老湿带会员去买卖股票的
这难道就不是"直接或间接影响交易价格之操纵行为"吗?
总之,证交法155条的标准在哪里啊,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