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s://tw.appledaily.com/finance/daily/20171208/37867444
2.原文内容:
【林韦伶、孙友廉╱台北报导】大立光(3008)控告先进光电(3362)
侵权诉讼结果出炉,智财法院一审判决先进光须赔偿大立光15.22亿余元,
该金额不但超过大立光13.41亿元股本,更比先进光净值13.65亿元还高。
先进光公告指出,对公司业务尚无立即性影响,但仍取消6亿元的现金增资案。
智财法院昨宣判,先进光不得再使用、修改、改良该7大项侵权的营业秘密,
另“点胶针头结构”、“遮光片送料机构”专利属大立光所有,
且大立光前述营业秘密相关研发费用高达6亿余元,
索赔15.22亿余元合理,判先进光须全赔,可上诉。
先进光取消6亿现增
对于一审败诉,先进光总经理高维亚表示:
“公司一定会积极处理,希望有圆满的解决方案。”
董事会决议取消本次6亿元的现金增资案。
高维亚说明,即使公司需要现金,但也不会让股东来承受,
在三审定谳前,先进光都还有机会与大立光谈。
2家公司的侵权案起因于大立光离职工程师跳槽先进光任职,
疑似不法窃取公司营业机密,将大立光制程技术带到先进光。
3.心得/评论:
赔15.22亿 但净值只有13.65亿
到12月底之前,106年报,如果公司没有任何作为,
如现增、私募、卖厂、卖子公司‧‧‧等 (任何可以提升股东权益的做法)
那好像只有下柜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