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陆资违法炒大同股票 金管会二度惩处

楼主: kaitokid2 (蔚蓝)   2017-12-05 20:30:52
1.原文连结:
https://goo.gl/svW7nS
2.原文内容:
2017-12-05 19:40钜亨网记者陈慧菱 台北
永丰金 (2890-TW) 旗下的永丰金证香港子公司、永丰金证(亚洲)因为违法接受陆资“
龙峰国际”委托下单投资大同 (2371-TW),并且涉入大同的经营权,金管会今 (2017) 年
5 月要求陆资限期 6 个月出清大同 4.06% 股份并开罚,金管会顾立雄今 (5) 日表示,
因为新事证查出,陆资龙峰国际透过加拿大籍人头户投资大同
,股权最高达 18.5%,经查目前人头户手中还有 8.78% 的大同股票
,因此金管会对龙峰再开罚 582 万元,且同样限期 6 个月内要出清大同股份。
大同股价去年 9 月从 5.46 元起涨,今年 1-2 月有人向金管会检举陆资炒作大同股价,
当时股价一度达 20.65 元波段高峰。
金管会因此介入调查,于 5 月 5 日时对陆资炒作大同案开罚,金管会当时查出含有陆资
的香港公司违法来台投资台股,因此依照法规开罚最高罚款 60 万元,且该陆资投资人的
持股不具有表决权,也要在 6 个月内出清约 4.06% 的大同持股,这也是自有两岸人民关
系条例以来,首宗抓到陆资未合规定来台投资。
顾立雄 9 月上任初期即表示,接到永丰员工检举,针对陆资投资大同案有“新事证”,
因此重启调查。
顾立雄今天表示,经查新事证后确定,陆资龙峰国际还有透过加拿大人头户投资大同股票
,整体来说,陆资龙峰持有大同最高时曾一度达 18.5%。
由于龙峰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金管会今天二度对其开罚 60 万元,另外针对持股异动
未申报、大股东持股不得转让等,依证交法开罚 522 万元,合计 582 万元,且经查目前
人头户手中还有 8.78% 的大同股票,金管会也限期 6 个月内要出清大同股份。
3.心得/评论:
前阵子飙涨这么多也不用警示,原来还有这档子事,2371,准备向__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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