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您去集保公司(在台北市复兴北路,接近中山国中站),
带着死亡证明或除户证明去。
手续费印象中300,不用等很久。
集保公司会把“往生那天的”的集保帐户内所有的股票明细印给你。
上面也会 SHOW 出被继承人在那些证卷公司开有集保帐户,
但是这些不会包括古早那种纸本的股票。
2. 再来,被继承人往生后,遗产是属于公同共有。
就是要处分要全体继承人同意的意思。
(意思就是要盖所有人的章,很麻烦)。
所以会建议办遗产分割,就是写个遗产分割协议书同意将股票分配给某人。
或是到证卷公司拿相关的表单,例如继承系统表 股票分配协议书等,
可以请代书 也可以不要。
但请代书会省去你很多很多时间。
** 写股票分配协议书的时候(证劵公司给的表单),
有十档股票就要写十份,然后大家都要盖印鉴证明 签字等。**
建议多写一两份吧!以免有什么突然冒出来的(特别是未上市上柜的)
有时候突然冒出来很麻烦,因为要全体继承人都能签字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后做完股票的遗产分割后,整理完上述表单及文件,就到证卷公司办继承过户。
大约一星期时间,股票会进到某特定继承人的集保帐户。
3. 如果有生前未领取的股利在交割银行帐户里,记得顺便把银行帐户关了,
(那当然如果钱在交割银行里,这部分也要遗产分割)
那如果还没有领到的,比较严格的证卷公司,
也会认为 未领取的股利既然是遗产,
就会需要全体继承人同意分配给某位继承人。
所以在写股票分配协议书的时候, 建议另外加 暨股利 三个字。
就不会有争议。就会变成 股票及未领取股利 都是分配某人所有 。
p.s: 被继承人生前未领取的股利要报遗产税。
如果股票已经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才发股利,当然没有遗产的问题。
4. 您母亲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入境,
但只要入境就可以去复籍。
如果在国外,去中华民国驻外代表处做个 POA (POWER OF ATTORNEY)
格式自己上网找,就是因为在国外,要找个人帮忙做意思表示的意思,
也就是 被认证 委托别人处理事务 的意思。很贵,一个正本就很贵,
约一千多台币。
最下面那栏的委托期间,建议写久一点,以免一时三刻处理不完。
至于POA的内容,建议您找个信的过的律师写吧!
以上供参。
**补充,如果在国外做POA,千万不要只傻傻的写 遗产分割,
什么 申请印鉴证明之类的全部都要写喔,
户政机关可不会因为概括授权处理遗产分割事项就可以申请印鉴证明,
(公务员!公务员!公务员嘛!)
即便是写与遗产分割一切必要的行为,也有可能被公务员拒绝。。。
然后 印鉴证明连几分都要写清楚,如果是申请十份,可以分次申请喔。**
所以才说 建议找个律师写,以免有漏掉的,要重新申请一份POA。
5, 有空记得要给爸爸上香去。
※ 引述《vatfg2005 (罐头)》之铭言:
: 家父已往生快五年
: 最近从奶奶口中得知家父生前在某证券公司还存有股票
: (确定还在 只是不知道是哪些股票)
: 但当时处理遗产时没有处理到这部分
: 现在时间隔的有点久(当时处顺序也忘得差不多了)
: 加上手上资料也很少
: 有些问题想请教
: 1.小弟手上目前只有父亲当时的死亡证明文件,其他像是集保存摺和银行存摺都不见了
: 印象中家父往生时小弟有趣国税局申报过处理遗产的文件,这还需要/可以再请一次吗?
: 2.家母因个人因素在台湾已被除户,且20年内不得入境台湾
: 这块在继承时会不会有什么困难?
: 3.就是以我手头上的少许资料,我该从哪些文件开始跑呢?
: 状况有点复杂 先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