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本书上面看到,做生意的完整周期为
购料 → 生产 → 存仓 → 付钱给供应商 → 销售 → 收到货款
假设一个完整周期为100天,一天开销1万元,至少要准备100万的资金
除了用自己的钱外,还可以运用别人的钱(leverage)
从购料到付钱给供应商的期间就是leverage
换句话说就是“应付帐款周转天数”,运用供应商的钱来做生意
但应付帐款不是付给供应商的钱吗,怎么会是运用供应商的钱来做生意呢?
我的理解是应付帐款为付给供应商的钱
而运用供应商的钱是供应商给我们钱运用
这样子似乎矛盾了?!
恳请解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