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这类案件定谳时间过长
一方面是牵连甚大
以之前直销吸金案件为例
以人来说
被告众多
被害人众多
以地点来说遍布全台(应该说西台湾)
今天光侦查中要讯问证人好了
我光传票给他都未必找得到人
我要传被告来也未必如期会到
当事人被害人多光证据就要罗列汇整不知多少页
更不用说也许需要函询等等的等待回复时间
这类案件一定也是请大量律师奋战到底
等他们阅卷例见等等又可搞掉地检署法院多少时间
一二审事实审准备程序还要切割开大量准备庭
更不用说需要言词辩论交互诘问......
起诉书说你吸了数百人的金
审判就要每次吸金都要调查
最近这种掏空大案反而变少,投资吸金增加蛮多的
大家投资理财有多少钱做多大的投资
别想着一步登天结果却死到升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