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院3度撤销 许金龙交保裁定

楼主: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6-09-29 05:02:06
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https://goo.gl/IoduLX
2.原文内容:
 高院3度撤销 许金龙交保裁定 
2016年09月29日 04:09 林伟信/台北报导
台北地检署侦办乐升案,声押董事长许金龙(见图,黄世麒摄)一波三折
。北检三度提出声押均被北院裁定交保,虽经高院2度撤销发回,但昨天
凌晨,北院仍认为无羁押必要,裁定许2000万交保,北检不服,指责法院
裁定内容矛盾,再度提出抗告。高院今凌晨3度撤销。
北检昨在抗告书中毫不客气指责北院,强调法院指许金龙没有逃亡及串证
之虞,没有检方所指的羁押理由,却又裁定让他限制住居及交保,北院裁
定内容相互矛盾;检方并搬出高院撤销发回的理由,指高院2次都认为许
在日本及大陆都有转投资事业,有逃亡之虞,确有羁押的必要。
此次北院短短4天开了3次声押庭,许金龙交保金由1000万提高到2000万,
但北检不服提抗告,高院均撤销发回北院重裁。前晚,北院再开声押庭,
许金龙和律师冒着风雨抵达北院接受讯问,历经近8小时马拉松式庭审后
,昨天凌晨4点多,北院仍裁定2000万交保,许一脸疲惫地步出法院,不
说一句话。
北院指出,高院所指的黄姓证人,许打给他只是关心朋友,并没有讨论案
情,况且黄姓证人对于百尺竿头的状况并不清楚,再加上检方首次声押并
未提及此事,反而是以此来提抗告,显然检方不认为这是串证的证据。
北院表示,许当庭提供购买发票证明他在8月29日购买新机,因重新加入
微信,所以之前通讯纪录才会不见,不是故意删除,况且收购破局后,他
仍主动返国处理、并配合检调调查,无法以他在海外有投资就认定有逃亡
之虞,因此裁定让许交保。
(中国时报)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满20字):
说巧不巧,百尺收购金额未到,8/29许董刚好换新机…
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
金龙要挑战四进四出了吗?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6-09-29 07:15:00
大家都自由心证,要七擒七从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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