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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登报自清乐升案 金管会:内控缺失
发稿时间:2016/09/19 20:24
(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19日电)百尺竿头收购乐升(3662)破局,中信银今天在6大报头
版刊登半版广告,强调已负该负责任。但金管会驳斥,强调中信银不仅内控制度有缺失,
且金管会并未同意中信银可延迟交割。
百尺竿头公开收购乐升股票破局,成为国内首宗公开收购条件成就却违约交割的案件。金
管会表示,本公开收购案于条件成就后,却恶意违约不履行交割,严重破坏资本市场正常
秩序,中国信托证券及中国信托银行身为专业金融机构,尤应注意落实执行相关规定,并
关注投资人权益保障。
另外,针对中信银今天在6大报头版刊登半版广告,澄清延迟交割事宜曾事先告知金管会
,并催促百尺竿头付款。对此,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周惠美表示,8月19日下午接获中信
方面来电及电子邮件表示,将于8月22日发出汇款指示,由境外银行处理汇款。
周惠美表示,为降低外汇市场波动,中信银建议分3天结汇,预计8月30日至8月31日完成
交割。为此金管会急电央行确认结汇事宜,央行表示可配合需要缩短结汇时程后,金管会
再以电话转达中信,倘有需要与央行沟通,可帮忙协调,同时请其要求百尺竿头应尽快汇
款,且在8月22日必须提供指示汇款证明文件,并未同意延长交割。
金管会指出,直至8月30日下午3时30分,金管会才收到中信银告知百尺竿头确定无法完成
本次公开收购交割,金管会立即要求中信银返还股票给所有应卖人,并函请投资人保护中
心立即启动受理应卖投资人民事求偿机制。
金管会表示,中信银办理百尺竿头公开收购乐升股票,并与百尺竿头订有股务代理契约,
但在评估客户风险方面,未审慎评估与探究客户的实际收益人状况,且客户审查评估表亦
未严谨确认实际受益人状况,未符合“认识客户政策”程序,显示其内控制度无法有效执
行。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满20字):
金管会没有同意中信可延迟交割!
这件事看来要上法庭打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