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联发科董事会决议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案

楼主: manlike ( )   2016-05-01 09:23:49
1.原文连结(必须检附):
https://goo.gl/4ZwfJ5
2.原文内容:
【公告】联发科董事会决议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案
日  期:2016年04月29日
公司名称:联发科 (2454)
主  旨:联发科董事会决议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案
发言人:顾大为
说  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5/04/29
2.预计发行价格:为无偿发行配发予员工。
3.预计发行总额(股):
以不超过普通股17,500,000股,约当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数1.11%,
每股面额10元,共计为新台币175,000,000元。于股东常会决议之日
起一年内一次或分次申报办理。
4.发行条件(含既得条件、员工未符既得条件或发生继承之处理方式等)之决定方式:
4.1既得条件:
1. 员工自获配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后于各既得日当日仍在职,且期间未曾有违反
本公司劳动契约、工作规则或公司规定等情事,并达成公司所设定个人
绩效评核指标与公司营运目标者,于各年度既得日可既得之最高股份
比例分别为:2017年-15%、2018年-35%、2019年-50%。可既得之实际股份
比例须再依个人绩效与公司营运目标达成度计算。
2. 公司营运目标以营收(Revenue)、毛利率(Gross Margin)、
营业利益率(Operating Margin)、股东权益报酬率(ROE)为四项指标,
并设定个别指标之低、中、高标达成水准。各项指标以2016年之目标区间
为基准(详下表),2017、2018年需较前一年度目标区间成长。四项指标中
至少须达成两项,并依达成水准最高的两项指标决定既得比例,达成水准
低、中、高标可既得之期满股数比例分别为40%、70%、100%。如达成水准
最高两项指标的达成水准不一致,则依达成水准较高者决定既得比例;
惟若达成水准最高两项指标的达成水准不一致且分布仅限于低标与高标者,
则取中标之达成水准决定既得比例。达成指标与水准之判定以公司既得
期间届满之最近一年度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
营运指标与2016年目标区间
营收(Revenue):TWD 2,346~2,559 亿
毛利率(Gross Margin):35~40%
营业利益率(Operating Margin):7~11%
股东权益报酬率(ROE):6.5~12.5%
4.2员工未符既得条件或发生继承之处理方式:
遇有未达既得条件者,由本公司无偿收回并予以注销,
其他各项情事处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订定之发行办法办理。
5.员工之资格条件:
5.1 为保障股东权益,本公司将谨慎管理本奖励计画。
适用对象以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给与日当日已到职之本公司全职并
符合一定绩效表现之员工,且将限为:
(a) 与公司未来策略连结及发展具高度相关性,
(b) 对公司营运具重大影响性,
(c) 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等。
5.2 得获配限制员工权利新股之数量将参酌年资、职级、工作绩效、
整体贡献、特殊功绩或其他管理上需参考之条件等因素,
由董事长核订,提报董事会同意。惟具经理人身分之员工或具员工身分
之董事者,应先经薪资报酬委员会同意。
5.3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数10%以上之个人,不符发放资格。
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及不具员工身分之董事会成员,不符发放资格。
5.4 任一员工被授予之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数量,依募发准则规定办理。
6.办理本次限制员工权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留任及吸引所需专业人才、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
以共同创造公司及股东之利益,并确保公司员工利益与股东
利益相结合。
7.可能费用化之金额:
公司应于给与日衡量股票之公允价值,并于既得期间分年
认列相关费用。以民国105年4月18日收盘价设算估计最大
可能费用化金额约为新台币3,003,636仟元。如以民国105年8月底
发行计算,暂估民国105年~108年之费用化金额分别为
新台币492,263仟元、1,326,606仟元、851,030仟元及333,737仟元 。
8.对公司每股盈余稀释情形及其他对股东权益影响事项:
暂估民国105年~108年费用化后每股盈余最大可能减少
金额为新台币0.31元、0.84元、0.54元及0.21元,对本公司每股盈余
稀释尚属有限,故对股东权益尚无重大影响。
9.员工获配或认购新股后未达既得条件前受限制之权利:
既得期间员工不得将该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出售、质押、转让、
赠与他人、设定,或作其他方式之处分。
10.其他重要约定事项(含股票信托保管等):
本公司发行之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得以股票信托保管之方式办理。
11.其他应叙明事项:
11.1 本次发行之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所订定之各项条件,如经主管机关
指示、相关法令规则修正、或因应金融市场状况或客观环境需修订或
修正时,拟提请股东常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之人全权处理。
11.2 本次发行之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相关限制及重要约定事项或未尽事宜,
悉依相关法令及本公司订定之发行办法办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好特别喔~ 联发科也要发股票分红了,分三年配,
三年都不能卖,三年后股价不知道剩多少?
而且分红费用还分三年摊,影响未来 E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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