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解盲前1天理专建议翁启惠卖浩鼎股“没有

楼主: MiniArse (åž‹ç”·)   2016-03-31 13:21:18
有没有内线已经在查了. 说不定之后就会有动作..
不过另一个有问题的是赠与和所得税.
以前鲁宅我股票被套牢时, 因为舍不得停损, 只好留着乖乖领股息.
结果后来那些股票不但贴权..还白白缴了所得税.
之后想说把股票"转"到亲戚户头, 去分散所得降低所得税.
但一想到赠与税和人头的问题..我就作罢了 XD.
翁已经说她女儿当初买股票的钱属赠与 :
"各界关切小女认购浩鼎生技股票资金来源,系本人及内人依美国法律规定之
“父母赠与”,包括股票(含Optimer Pharmaceuticals与其他公司)及现金。"
以我国法律规定, 父母赠与子女的免税额度是440万, 这次翁的女儿认了 3000张.
每股 31 , 等于是赠与了超过 9,000 万.
这点涉及逃漏税, 是肯定会查的. 再来, 如果翁的女儿只是"人头", 实际主导
买卖的人如果仍是翁启惠, 那么先前卖股的所得, 会不会有申报不实的问题?
Q:申报不实会受到什么处罚?
  (所得税法第110条第1项;税捐稽征法第41条、第48条之1)
A:1.对已办理结算申报的人,如果少报或漏报了某些应课税的所得,除了要补缴税
款外,还要处相当于所漏税款两倍以下的罚锾。例如:纳税义务人没有把配偶
(本年度结婚或离婚并已采分别申报者除外)或受扶养亲属(如未满20岁的未
婚子女)的课税所得,合并在一起申报,就会受这种处罚。
2.如果有人故意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的方法(如造假帐、假证明、假单据等)逃
税时,应依税捐稽征法第41条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并科60,000元以下罚金;如司法机关为不起诉处分或为无罪免诉、不
受理、不付审理之裁判确定者,稽征机关将会另依所得税法规定处以漏税罚。
最重是要去坐牢的 ..我看翁真的会挫咧蛋 !
※ 引述《dreambreaken (小灭灭)》之铭言:
: 我实在不懂到底在吵这要干什么
: 3000张就是他先前创办的股份
: 就算他卖一千张又怎样
: 大股东都不能卖股票?
: 今天事情很简单
: 你找的到证据他有内线就办他
: 找不到就不要机机歪歪一直用媒体抹黑
[删...]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气是需要时间的...)   2016-04-01 07:44:00
为什么希拉蕊只持有标普五百,不就避险第一,怪谁?吃相难看避险,打错!避嫌,还是打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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