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创纪录 香港房价所得比19倍

楼主: QQMMWA   2016-01-26 14:29:22
→ buttery : 台北平均个人所得约5万美金,所以不到20倍。 01/26 09:00
台北市家庭收支访问调查报告
http://w2.dbas.taipei.gov.tw/Chinese/103family/13.pdf
台北市103年每户家庭收支
所得收入总计=1.受雇人员报酬+2.产业主所得 +3.财产所得收入
+4.自用住宅设算租金收入+5.经常移转收入+6.杂项收入
家庭部分:
家庭所得: 1.家庭平均所得:157万 2.家庭中位所得:137万
家庭薪资: 1.家庭平均薪资: 96万 2.家庭中位薪资: 82万
(受雇人员报酬 )
个人部分:(将家庭所得和家庭薪资分别除以每户平均所得收入人数和每户平均受雇人数)
平均每户所得收入人数 :1.70人
中位家庭每户所得收入人数 :1.70人
平均每户受雇人数 :1.34人
中位家庭每户受雇人数 :1.42人
个人所得: 1.个人平均所得:157万/1.7 =92万 2.个人中位所得:137万/1.7 =80万
个人薪资: 1.个人平均薪资: 96万/1.34=71万 2.个人中位薪资: 82万/1.42=57万
(受雇人员报酬 )
名词解释:
受雇人员报酬:
指户内成员从服务处所获得之全部收入(包括本职及兼职)。
(一) 本业薪资:指现金收入毛额,包括本俸、专业补助费、工作补助费、实物代金、
配住宿舍租金设算及工资等(未扣除公保费、劳保费及所得税前之金额)。
(二) 兼业薪资:指从事各项兼业之现金收入毛额及退休金、退伍金。
(三) 其他收入:包括加班、值班费、差旅费剩余、车马费、年终奖金、非按月发放
之考绩奖金、月退或年内退休之三节慰问金、工作奖金、不休假奖金、福利金、
雇主代付公、劳、健保费或工会费、抚卹金、遣散费、教育补助费、婚、丧、
生产补助费及其他各种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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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emographia.com/dhi.pdf
Demographia的房价所得比报告
里面没有台湾
但内政部营建署有统计台湾各县市房价所得比
http://imgur.com/GyZ5lIK
房价所得比
国外 台湾
东京 :4.2
新加坡:5.0
多伦多:6.7
作者: munichuihsin   2016-01-26 21:04:00
台北真是居不易啊,也难怪马囧炒房政权会退到民主圣地苗栗,南投,我说马囧当初有听进抱怨房价高的声音,而不是假装做笔记,民怨抛脑后,今天也不会走到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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