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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内容:2014/12/12 18:40 钜亨网 记者蔡宗宪 台北
为提供投资人更即时之交易资讯,证交所预计,2015年6月29日起,于开收盘前时段揭露资
讯,包含模拟成交价格、成交张数及最佳5档申报买卖价格、申报买卖张数等相关资讯,开
盘前也将实行个股模拟成交价涨跌幅超过3.5%时,个股暂缓2分钟开盘等相关措施。
证交所表示,开盘前30分钟所有有价证券均适用开盘前资讯揭露,自8时30分起第一次揭示
,其后比照盘中集合竞价撮合频率(届时约5秒)揭露资讯;处置证券及变更交易证券采分盘
集合竞价者,按其盘中撮合频率(如5分钟、10分钟、30分钟)揭示。
开盘前揭露范围包含揭露模拟成交价格、成交张数及最佳5档申报买卖价格、申报买卖张数
等资讯。
同时开盘也有暂缓开盘配套措施,证交所表示,自8时59至9时后第一次撮合(含)之模拟成
交价格,与前一次揭露之模拟成交价格(如无模拟成交价格,则以开盘竞价基准为准)涨跌
超逾3.5%时,该证券暂缓2分钟开盘,该2分钟内接受新增、取消或改量委托,该暂缓开盘
期间持续揭露模拟撮合资讯。
处置证券及变更交易证券采分盘集合竞价者、开盘竞价基准1元(含)以下之证券、认购(售)
权证及认股权凭证,不适用此配套措施。
收盘方面,证交所指出,台股收盘前5分钟(13时25至13时30)接受委托期间,由现行仅揭露
模拟撮合后最佳1档买卖价格,调整为揭露模拟成交价格、成交张数及最佳5档申报买卖价
格、申报买卖张数等资讯,揭露频率比照盘中集合竞价撮合频率(届时约为5秒);除处置证
券或变更交易证券采分盘集合竞价者外,其余有价证券均适用收盘前资讯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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