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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内容:
佳和实业自11/20起取消分盘交易 仍列全额交割股
2014/11/18 19:32 钜亨网 记者蔡宗宪 台北
证交所今(18)日公告,佳和实业 (1449) 依规定公告申报之第3季财报,每股净值已达3元
以上,且在11/18完成减资,有价证券采行分盘交易的原因已消灭,不过仍有应予变更交
易方法之情事,因此依照规定,自11/20起,取消分盘交易处分,但仍列为全额交割股。
证交所公告,佳和第3季财报,每股净值已回到3元以上,并在今日完成减资换发有价证券
作业程序,其采行分盘交易的原因已消灭,惟其仍有应予采行变更交易方法之情事,依据
规定,自11/20起,取消佳和分盘交易之处分,但仍列为全额交割股。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其实是旧闻啦,只是想要问一下,"惟其仍有应予采行变更交易方法之情事"是指什么啊?
总不能证交所凭感觉来做决定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