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998472.shtml
2.内容:
券商申请货币基金业务 需无累积亏损 【联合晚报╱记者廖贤龙/台北报导】
2014.10.14 03:48 pm
证券商办理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业务即将开放,将可有效提升投资人交割帐户资金收益,投
资人委托证券商办理该项业务,可提升原闲置于证券储蓄帐户资金的收益率。
证交所说,证期局已在今年6月23日开放,台湾证券交易所拟具的作业要点经主管机关核
备后已于8月22日公告实施,并于9月1日邀集各证券商办理宣导说明会,目前该案契约书
范本正由证券商公会积极研议中。
证交所表示,未来证券商受托办理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业务指证券商得接受客户委托,就客
户上市(柜)有价证券买卖、认购(售)权证履约、债券买卖或附条件交易、衍生性商品及复
委托等交易的应付客户交割款项,得依约定先行拨入“证券商受托客户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专户”,并以证券商名义投资于新台币计价的国内货币市场基金。
证交所说,该专户依循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第37条规范应与证券商自有财产分
别独立,专户款项及投资标的均不得流用,且证券商就其自有财产所负债务,其债权人不
得对该专户款项及投资标的请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权利。
至于证券商欲申请办理该业务,证交所说,仅须具备证券经纪商资格,自有资本适足比率
达200%以上,无累积亏损,且近期未受主管机关相关处分,即可申请办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感觉好像是类似余额宝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