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江苏弘盛短融债风波:蹊跷的国资撤股

楼主: GETpoint (掷雷爆卦)   2014-04-14 1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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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盛短融债风波:蹊跷的国资撤股
2014年04月14日 13:32:51 来源: 财经国家新闻网
  “我买的江苏弘盛一年期短融债,刚发3个月,他们国有股就撤资了,不仅没有事前
通知,而且在撤资3个月后才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近日,“13弘盛CP001”(债券代码
041363014)的一位债权人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我们现在很担心对方有违约风
险。”
  近期,“零违约”和“刚性兑付”的魔咒刚刚被打破,各种违约事件接连曝光,如信
托产品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违约事件、企业债“11超日债”违约事件
以及私募债“13中森债”违约事件等,使得稍稍露出违约迹象的债券的持有者都难再平静

  而在本案中,令投资者不满的是,早在2008年,江苏省高邮市政府就发文明确了未来
3-5年将撤出国有股对江苏弘盛的投资,但债券发行文件中并未披露。
  迟到的减资公告
  3月31日,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13弘盛CP001”主承销商华夏银行在此组织召开了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持有人会议”,主要审议表
决关于江苏弘盛注册资本减少事项的议案。
  对该议案,除同时作为部分债券持有人的主承销商华夏银行投赞成票外,其余全部投
资人均投了反对票。
  江苏弘盛于2013年9月10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13弘盛CP001”,发行金额为2亿元
,期限365天,票面利率8.5%,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为
A-1级。
  不料,债券发行3个月后,总计占比54.33%的国有股全部撤资。12月31日,江苏弘盛
完成了注册资本减资和工商变更登记。
  而在两个月后的2014年2月24日,该公司才通过中国货币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减资事项的公告》,披露减资事项;
3月14日,其通过主承销商华夏银行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告。
  “公司法明文规定,国有股东减资是要提前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偿还
、或者提供等额数量的担保。”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按照短融债发行条款,持有债券10%以上余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修订议案,作为唯一一
家有此资格的持有人,中天证券于3月20日提交了修订议案,提出两个方案:
  一,要求发行人江苏弘盛为本期短融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至
少满足如下三个要求之一:国有企业,且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达到10亿元(含10亿
元)以上的;其他企业:要求有大公国际、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三家评级公司评级,且主
体信用级别AA-以上的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或房产等实物担保,且经过资产评估后对本
期债券的本息合计覆蓋达到2倍以上的实物资产,或者是可以上市流通的股权质押担保,
且本期债券的本息覆蓋达到2.5倍以上的股权。
  二,如果发行人不能按上述议案如期追加担保,则要求发行人启动加速清偿议案。
  两个方案均要求江苏弘盛于表决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我对中天提出的方案不是完全否定,但是觉得太苛刻。”江苏弘盛财务总监赵建之
在会议现场回应说,方案一中的三条肯定无法做到,而加速清偿,意味着15天内要拿出2
个亿,也不近人情。
  蹊跷的国资撤股
  问题的症结很明显,即国有资产退出未及时披露。
  据江苏弘盛发布的减资事项公告中所言:因高邮市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需要更多
地依靠银行融资,但目前大多数银行都需要政府平台提供贷款抵押物,因此高邮市政府要
求企业将国有资本入股所对应的土地、房产等资产退出,以方便地方政府对外融资。
  2008年12月6日,高邮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弘盛集团深化改革实施
方案〉的通知》(邮政发[2008]169号),明确江苏弘盛2.1亿元国有股在3-5年内退出。
  2011年11月23日,高邮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弘盛集团置换国有注册资
本的批复》(邮政发[2011]171号),同意公司面向内部全体干部职工募集2.2亿元资本置
换2.1亿元国有股和建工学校336.08万元法人股,上述国有股和法人股退出。
  对债券发行前已存在的两个文件,作为跟踪评级机构,联合资信的评估师表示,虽然
知悉,但因为政府并没有说定具体是某一天必须撤走,所以在此前的评级报告及发行之前
,联合资信都未提及、也未向投资人说明这一情况。而主承销商华夏银行表示,自己此前
并不知道国有股撤资的事。
  这份减资事项公告中亦提及,其自然人股已于2010年10月开始分次募集,并于2011年
1月募集到位,共募集2.3亿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2683.37万元。公司国有股权则根据计
划,自2013年10月9日开始实施退出。
  2013年10月9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62683.37万元减至31217.07万元。
  2013年12月26日,公司向高邮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办理弘盛集团乡镇建安股东工商退
出手续的请示》,高邮市政府于12月30日批复同意。12月31日,经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增
资2594.6万元并实际缴足,注册资本增至31217.07万元。
  鉴于高邮市政府撤资给出的理由是“为政府平台提供贷款抵押物”,《财经国家周刊
》记者请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查阅了银监会给各银行内部下发的最新(截至2013年
第一季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其中显示高邮市政府有4家平台公司,分别为:高邮
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覆蓋);高邮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覆蓋)、高邮市
经济发展总公司(全覆蓋)、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全覆蓋)。而这4家平台公司的
“调处平台时间”一栏显示均无时间标示。
  “按照银监会的监管规定,风险无覆蓋的,任何银行不能给它贷款。风险全覆蓋的这
三家,并没有调出平台,意味着还属于监管类的,也不允许银行给它放款,以前有的贷款
都要退出。”上述银行信贷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是风险全覆蓋、且有调出平台时间,则
属于银行监测类的,可以发放贷款。”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于4月4日联系高邮市财政局国资科采访,但至截稿时,未得到
任何回复。
  僵持
  “地方政府作为股东,是有权利撤资的。”一位券商分析师认为,“但这种事情一旦
发生,有可能导致当地企业以后再也无法融资,投资机构再也不相信他们了。”
  联合资信在对该事件的跟踪评级中提到,由于国有资本的退出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大幅
下降,所有者权益稳定性下降,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存在负面影响
,公司未来经营稳定性有待观察。
  截至2013年9月底,公司现金类资产4.58亿元,扣除受限的保证金后为1.10亿元,为
“13弘盛CP001”的0.55倍,现金类资产对“13弘盛CP001”保障能力一般。2010~2012年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弘盛CP001”发行额度的0.55倍、0.17倍、1.97
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对“13弘盛CP001”的保障程度一般。
  综合考虑,联合资信确定其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13弘盛CP001”A-1的信用
等级,但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这也正是债权人强调修订议案的原因,“因为是公开市场发债,面向广大投资人,现
在肯定已经卖不出去了,如果再没有增信措施,我们债权人就会觉得很麻烦,现在这个市
场状况和流动性状况确实让我们面临很大压力。” “一旦评级公司将其调为负面,大家
就会觉得公司违约概率很大,一般对会计核算比较严格的公司都不会持有了,比如基金之
类的机构。根本卖不掉。”前述券商分析师说。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部认为,目前国内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还有一些待完善的地方
,虽然法规上较之前已有较大程度的规范,但实际操作起来仍有难度,例如召开持有人大
会的商讨事宜仍由发行人确定,以及持有人大会需要绝对多数达成一致才能形成有利于投
资者的决定等。对于发行人自身的资产置换、重组、以及信息披露之后带来的风险,债券
投资者相对缺乏事前防范手段,目前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关注发行人可能的负面事项。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13弘盛CP001”的持有人表决会上,江苏弘盛国资撤出的议
案被否了,修订议案也没有通过,对此,华夏银行表示“持有人会议仅是协商机制”。
  “看来持有人会议仅是走个过场。”一位债权人说。
  “对企业是没啥硬性的办法了。”另一位债权人则无奈表示,下一步打算再咨询交易
商协会的意见。
  债权债务双方的谈判和博弈仍在进行中。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发债三个月就能一声不响的撤走54.33%的国有股......这在金融史也算是一个里程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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