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关于富柜50

楼主: stasis (流雨风雪)   2014-04-14 00:51:37
※ 引述《ncku0610 (小丸子)》之铭言:
: 请问关于富柜50成分股
: 是跟台湾50成分股 是有季调整的吗
: 还是当日哪档上柜为市值前50 就变成富柜50成分股了吗@@~
: 感谢解答~~
→ ncku0610 :怎搜寻 04/14 00:46
这应该算非常好找的 google "富贵50指数 规则"
第三个结果就是指数编制规则
http://www.otc.org.tw/ch/stock/iNdex_info/gretai50/introduction.php
以下节录:
第五章 成分股审核
第一节 审核日期
一、柜买“富柜五十指数”的成分股订于一月、四月、七月和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后的星
期四办理季审核,使用前一年十二月及同年三月、六月、九月最后交易日的收市资料进行
审核。任何成分股的变动会在第三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生效。
二、指数咨询委员会于七月份进行季审核时,除进行一般审核程序外,亦审核成分股的流
动性,流动性审核标准详 第三章第二节“三、流动性检验”。
三、审核结果和任何变动的生效日期,秘书单位会在指数咨询委员会作出结论后尽速公布

第二节 季审核进行纳入和删除成分股的规则
一、为确保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及维持对柜买“富柜五十指数”成分股的稳定性,指数咨
询委员会固定在季审核进行纳入或删除市值增减明显的公司。
二、市值排名在40名(含)以内的非成分股依序入选。
三、市值排名在60名(含)以内的原成分股依序优先保留。
四、柜买“富柜五十指数”将维持固定的成分股家数。若具有被纳入指数资格的采样公司
家数超过被删除资格的家数,现行成分股中排名最低的成分股将会被删除;相反的,若被
删除资格的家数超过具有被纳入指数资格的家数,则目前未包含在指数中而排名最高者将
会被纳入成分股,以维持成分股家数的不变。
第三节 候补名单
一、秘书单位于每次季审核后公布15家非柜买“富柜五十指数”成分股中市值排名最高的
上柜公司为候补名单,待下季审核前有柜买“富柜五十指数”成分股因第六章规范而被删
除时,可自候补名单中递补。
二、若候补名单不足5支上柜股票时,秘书单位以最近一次删除一支成分股的前二营业日
收市价格计算市值更新名次并补足差额。
第六章 成分股的变更
第一节 删除和替换
一、一支成分股若终止上柜、将被收购,或经指数咨询委员会认定为不再合适的成分股,
便会自成分股名单中删除。缺额将会由其被删除前二营业日指数计算结束时,候补名单中
市值排名最高者递补。
二、若有成分股替换的情形时,被删除的成分股及递补的成分股同时生效。
三、若遇收购,被收购的成分股将于收购公司持有至少75%的股份及收购公司所发行的股
份已上柜(如适用)时,自成分股名单中删除。
四、根据本节删除的成分股若仍继续交易,将列入季审核,但删除和重新纳入指数之间必
须至少相隔六个月。
第二节 合并、收购及分割
一、若因合并或收购致使柜买“富柜五十指数”成分股被另一支成分股吸收,则存续公司
将保有成分股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将会由其被删除前二营业日指数计算结束时,候补名单
中市值排名最高者递补。
二、若因合并或收购致使柜买“富柜五十指数”成分股被非成分股公司吸收,而存续公司
亦符合成分股之资格,则原成分股将被删除而由存续公司取代;若存续公司不符合成分股
之资格,原成分股将被删除,并由删除生效前二营业日指数计算结束时,候补名单中市值
排名最高者递补缺额。
三、若一成分股公司分割为两家或多家公司且办理减资,将依本章第四节办理。
第三节 新上柜股票
一、若一支新上柜股票规模庞大,即未依公众流量调整之市值排名为前二十名(含)者,以
致若不纳入该股票会影响指数之代表性,指数咨询委员会得决定在该股票正式交易第六个
营业日将该上柜股票纳入柜买“富柜五十指数”之成分股,并须在生效日前公布。快速纳
入之股票不须执行流动性检验,而原成分股中市值排名最低的成分股将被删除。
二、不符合快速纳入之新上柜股票,若在成分股季审核前已上柜达二十个交易日以上,且
每个月之周转率均达依公众流通量减项调整后股数的1%,便可参加成分股季审核,否则将
列入下一次季审核名单。
三、若一成分股公司暂停买卖后恢复交易或重整、与另一家非成分股公司因合并、收购或
分割而恢复交易,不应被视为新上柜股票。
第四节 停止买卖
一、若一成分股被本中心停止买卖,得以停止买卖前最后营业日之次日参考价保留在指数
内达10个营业日。若该成分股是因减资换票或合并而停止买卖则可保留在指数中直到恢复

二、若成分股暂停买卖超过第10个营业日,该成分股将于第10个营业日收市后,以停止买
卖前最后营业日之次日参考价从指数中删除。
三、当停止买卖成分股自指数中删除时,将以其被删除前二营业日收市后,候补名单中市
值排名最高者递补。
第五节 停止买卖后恢复交易之上柜股票
成分股若因第四节规定停止买卖并自成分股名单中删除,待恢复交易后,将列入下一次季
审核。
第六节 变更交易方法之成分股
若成分股公司经本中心公告变更交易方法,则该成分股将自变更交易方法后第五个营业日
收市后,自成分股名单中删除,并以变更交易方法生效日当日收市后,候补名单中市值排
名最高者递补。而原成分股恢复为一般交易股票时,若仍具有成分股资格,将列入下一次
季审核。
==
BTW 这篇搜寻技巧建议读一下
http://www.ecaa.ntu.edu.tw/weifang/cea/%E5%96%84%E7%94%A8google.htm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