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IPO股的税课法

楼主: asuknow (这个男的在内湖(Man 35?))   2014-03-14 19:43:41
※ 引述《horsehead (小孩脸)》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 小弟目前的公司处于兴柜阶段 目前正在冲上柜 所以举行现金增资
: 给员工认股 我已经知道这种用认股的方式取得的股票 在明年的所得税是需要申报的
: (无论有没有卖掉) 现在另一个问题是 公司预计年底上柜 如果我在上柜后一年内就卖掉
: 似乎还有IPO税的问题 我查了一下规定 这种IPO股票只有在使用承销方式取得且出售1万
: 股以下才能免征 让我比较困扰的是我这种员工在兴柜阶段以较低的价格认购的方式算是
: 承
: 销方式吗 不知道我这笔税金要如何课(小弟仅认购3000股) ?
就我所了解的回复:
1.员工认股的部份,是依照认购价与市价(可处分日)的差异,认列为个人所得
要并入综所税<-无论你有没有卖。
2.承销的方式取得1万股以内,应该不包含员工认股,而是在新股挂牌抽签的部份。
3.目前规定,今年底前如果还在兴柜,在兴柜市场处分的话还有99张的免税额度。
处分如有所得,免征证所税。
4.如果今年底挂牌之后才卖,才适用证所税,至于所得,是以你处分的价款扣除
取得后的成本作为所得,课征15%,但若持有超过一年,可以减半为7.5%。上柜后
继续持有满3年才处分,得以再减半(课3.75%)。
5.至于成本 要以认购的价格当做成本?或是以认购取得日的市价当做成本
(毕竟差价已认列个人所得),来做为证所税课税的成本认定,我就没看到
相关的研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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