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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北富银中山总行土地变更争议 富邦金:容积率并未增加 无不法!
2014/01/20 22:43 钜亨网 记者陈慧琳 台北
针对媒体报导北富银中山总行大楼土地变更争议,富邦金 (2881) 今(20)日发布声明表示
,民国88 年台北银行完成民营化,已非政府机关,理应办理变更为非机关用地,该地目
申请变更为“商三特”,建蔽率65%,容积率400%,并未增加,且全案都是依法申请,并
无不法情事。
富邦金表示,台北富邦银行中山总行大楼原为台北银行大楼,土地面积875坪,民国40年
土地第一次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为台北市政府,并非征收取得之土地,当时使用分区为“
路线商业区、住宅区”。
富邦金强调,本大楼在民国65年取得建照时为“路线商业区及住宅区”,平均建蔽率
55.68%,平均容积率398.47%。民国69年为配合该土地系作为台北市银行使用,因此台北
市政府于民国69年都市计画中变更为机关用地(建蔽率为40%,容积率为400%),但本大楼
之使用执照之使用分区维持为“路线商业区、住宅区”。
民国91年,台北银行并入富邦金控旗下,并于民国94年1月与富邦银行合并成为台北富邦
银行,仍维持原北银之金融办公之使用,且北市府持有股权,由于本案于民国65年依“住
宅区”及“路线商业区”之规定取得建照供金融办公使用,都市计画则于民国69年变更为
机关用地,因此也应属都市计画法第41条规定维持原来之使用,即可依照建照用途继续作
金融办公之使用,因此并无违法之情事。
富邦金指出,民国88 年台北银行完成民营化,已非政府机关,理应办理变更为非机关用
地,富邦金控在民国91年合并台北银行,承接北银所有资产,但中山大楼仍为机关用地,
因此北富银向台北市政府申请土地使用变更恢复为原商业区使用,后续将遵循都市计画法
之相关规定,以比照中华电信变更案或依照“都市计画公共设施保留地通盘检讨”办理。
富邦金强调,本次北富银拟申请变更为“商三特”,建蔽率65%,容积率400%,容积率并
未增加。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商三特哪是富邦说改就改?这家金控是台北市政府吗?
该不会像几年前某金控老板呛:小小的金管会
然后被叮的满头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