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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子公司新光人寿说明大台北地区不动产处分案
日 期:2013年08月30日
公司名称:新光金 (2888)
主 旨: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寿说明大台北地区不动产处分案
发言人:许 澎
说 明:
1.事实发生日:102/08/30
2.公司名称: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子公司新光人寿董事会于8月27日决议出售大台北地区不动产,除为活化
资产以取得更佳之经常性收益外;并参考金检发现区域过度集中问题,为改善不动产投
资区域集中度之风险,公司决定作出处分决策。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