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财政部不再坚持 台新并彰银有解?

楼主: redball (红球)   2013-08-26 22:29:29
看到某些人的回应 真是啼笑皆非
贱卖祖产 当时彰银烂时 怎没听到这个
现在就变成贱卖了
然后资产一兆六 负债也是一兆五阿
怎还乱喊三百亿换一兆
钱不用还就可以这样喊
要反也要有点概念好吗
※ 引述《soraaros (晴)》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工商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行政院政务审查会周三将针对企业并购法修正草案收尾,备受瞩目大股东无须利益回避条
: 款,将作最后确认,财长张盛和态度已松动,不打算针对企并法通案性的法律规范坚持立
: 场,如此彰银合并案即可利用企并法加以解套。
: 惟知情官员说,企并法虽然允许二家彼此并购标的的大股东,在董事会针对并购案有表决
: 权,不必利益回避,但主管机关金管会,仍会衡酌整并综效,对公股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 ,作最后准驳权。
: 行政院政委薛琦周三将召开政务审查会,针对企业并购法修法进行二度审查,预计全案可
: 完成审议。7月初薛琦召开审查会时,已针对彰银合并案不能影响通案原则的立法精神作出
: 裁示,官员表示,财政部应不至再翻案。
: 不过,企并法新增简易并购型态样,分割及股份转换并购样态,周三才进入实质条文讨论
: ,官员说,大股东就合并事项可以行使表决权,不必利益回避规定,本周会再度触及,财
: 政部立场深受瞩目。
: 张盛和表示,彰银合并案,不能只仰赖企并法予阻绝,他认同企并法是针对一般企业并购
: 的通案管理规范,并非为某些个案量身订制,何况未来金管会在审议彰银并购案时,也会
: 知会财政部公股大股东意见,财政部大可不必在企并法坚持立场。
: 官员说,财政部若诉求企并法增订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董事2/3出席,出席1/2同意作
: 为并购案特别决议门槛,但比公司法严苛,政院不会接受。
: 周三除大股东不必利益回避立法方向确认外,这次大幅简化并购程序,新增五种简易并购
: 样态也是重点之一,包括兄弟合并、非对称股份转换及分割、母子公司简易股份转换及分
: 割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即可,如此松绑并购程序,可大大提升
: 并购效率。
: 3.新闻连结:
: http://0rz.tw/W72Zs
: 4.备注:
: 鱼翅好吃...
作者: loomissayles (卢米斯赛勒斯)   2013-08-26 22:57:00
彰银这样还不倒...没道理阿...老屁股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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