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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2013.05.15 02:58 am
证所税官方谈判版出炉,8,500点设算课税门槛取消,散户免征证所税;10亿元以上交
易大户改采轻税简政原则,总税负由现行成交金额的2.25%,大降至最高不超过0.1%水准
,并采发单课税,免去查税疑虑。
立法院证所税检讨小组今(15)日傍晚6时,召开第一次讨论会议,财政部将端出融合立
法委员、证券商与投资人等建议的证所税谈判版本。若能获得共识,股市约900万投资户
中,散户可完全免税,仅有“交易或获利大户”才需缴纳证所税。课税人数约1万人,与
现制相当,但应纳税负大幅下降,有利资金回笼。
据了解,财政部长张盛和昨天拜会国民党团证所税检讨小组召集人费鸿泰、国民党书记长
赖士葆等人寻求支持。
财政部提出的谈判版本,完全锁定市场批评最烈的两大问题,其中,8,500点设算扣缴的
课税起征门槛,财政部决定取消,亦不另对散户投资人课征证所税。
其次是核实课税,财政部要求保留,但同意调整“10亿元大户”的推计纯益率,并朝降税
研议。据了解,新版证所税大户设算制的扣缴率订为20%,虽高于分离课税率15%,但推计
纯益率将大幅下降,以“成交金额”做为课征税基换算,大户应纳证所税总税负,将从现
行2.25%大幅下降,规划以不超过0.1%为原则。
以全年售股10亿元的大户为例,现制规划2015年时原应强制核实申报证所税,凡未申报或
无成本证明者,一律采取“推计所得”课税,推计方式是以售股金额乘上15%推计纯益率
再乘上15%的所得税率。假设全年售股金额是10亿元者,应纳证所税即是2,250万元(10亿
元x15%x15%)。
按照财政部的新版本,10亿大户不再强制核实课税,改纳入设算申报制,维持推计所得的
计税方式,总税负则不超过0.1%。同样全年卖出10亿元股票的投资人,所需缴纳的证所税
最高只有100万元。
至于现行强制核实课税的其他四类股票(或族群),包括出售IPO逾10张、兴柜股票达100
张、未上市(柜)股票,以及非居住者,仍维持强制核实申报制不变。财政部并坚持,新
版虽因保留核实课制而有“证所税”的精神,因税负已趋于合理,证交税应维持千分之3
,不应配套调降。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这个官方谈判版本 总算比较合理了
套一句唬老师曾说过的:跌落8300 老天赏钱花
散户、大户认错行情 即将上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