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财部打炒房 售屋所得税更重了

楼主: cobepupu (抠比扑扑)   2013-03-07 13:31:12
1.原文连结: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0307/KH6NFWQ6FGWP6.shtml?c=headline_sitehead
2.内容:
财政部打炒房,去年民众如果有卖房子,今年5月的综合所得税要缴更多了。
财政部昨天公布101年“财产交易所得标准”,锁定房市“热区”,提高售屋所得标准。
其中,台北市首次采用“分区课税”,豪宅林立的大安、信义、中正及松山并列全国售屋
所得率最高地区,由去年42%调高至48%,连4年一路调高,创史上新高纪录。
各区国税局实地查核后,财政部每年公布财产交易所得标准,民众去年若有出售不动产,
今年5月报税时,无法出示买卖成交资料的纳税人,可以此为课税依据。依财政部公布的
标准,在“热区”房产交易的纳税人,负担将逐年加重。
全国房产呈现“北热、南冷、中加温”趋势。台北市和新北市几乎逐年调涨售屋所得率,
台中市则是微幅成长;至于南二都,除了高雄市仁武区已超过10年未调整,101年由6%小
调至8%,台南市和高雄市全部维持100年水准。
台北市售屋所得率自98年后逐年上调,98年为29%,其后分别以37%、42%等比率渐次调高
;101年再调增至48%,连续3年调升;101年售屋所得率较4年前大幅调高19个百分点,也
是史上新最。
除了大安、信义、中正及松山,台北其余各区维持和去年相同的42%售屋所得率。
举例而言,民众若出售在台北大安区100坪、房屋评定现值新台币1500万元房产,100年课
税所得额42%计算,课税所得设算为630万;101年上调至48%,课税所得增为720万元;若
换算40%的综合所得税率,民众应纳售屋所得税从252万元增为288万元,大增36万元。
新北市101年维持4级所得额,但重订各行政区的适用级别,课税最重的第1级,除原先的
板桥、永和及新店,再增纳原属第2级的三重、土城、中和、新庄与芦洲,101年售屋所得
率从26%调增至28%;原属第3 级课税区的林口与泰山,同样上升1级,改列为第2级,课税
所得额则从14%调升为26%,大幅调高12个百分点。
财政部还公布“当地一般租金标准”,推算租金所得。北市若住家用,依房屋评定现值的
19%计算;若非住家用,一楼邻马路依评定现值52%计算,一楼邻巷道依评定现值30%计算
,其余则是28%。
新闻辞典》房屋财产交易所得
民众去年若卖房子,今年5月报税必须申报“房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出售屋所得后,
再乘上个人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就是应缴纳的售屋所得税。
个人出售房屋的所得申报方式有2种:
一:“所得税法”规定,以售屋的成交价(即买卖契约价),扣除房屋取得成本、房屋改
良、以及移转房屋所支付等费用,余额即为房屋财产交易所得额。
二:若无法提供原始购屋成本,依“所得税法施行细则”规定,财政部每年将公布各地区
房屋财产交易所得标准,以房屋“评定现值”的一定百分比推估所得。
由于评定现值普遍低于市价,以此报税通常比较划算,不少民众都是用财政部每年三月颁
定的“房屋财产所得标准”,申报售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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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有比中国重吗? 打房入股正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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