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前辈,我前天(21)晚间看到了两个公开收购的案子,非常地类似,
然后看完了公开说明书,对于一段话有非常乐观的见解,然后今天就买了一
张,但是刚刚洗澡时又想了想,觉得怪怪的....想要请问版上先进如何解读?
“...公开收购人预定最高收购数量为38,855,000 股,为申报日当日被收购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之51.0%;但如应卖之数量超过预定最高收购数量
时,公开收购人将依同一比例向所有应卖人购买。
其计算方式为应卖股数壹仟股(含)以下全数购买,应卖股数超过壹
仟股者按各应卖人委托申报数量之比例分配至壹仟股为止全数购买;
如尚有余额,公开收购人再按随机排列方式依次购买。
请让我解释一次:
状况一、达到最低标准,不超过51%
“小华有一张他们的股票,参与了收购,全数购买。”
“某甲股东有五十张,参与了收购,全数购买。”
“公开说明书内那些与买方签署了应卖同意书的股东,全数购买。”
状况二、超过51%,假设80%好了,那就是总共有60,951,100股要参与。
“小华有一张股票,参与收购,全数购买。”
“某甲股东有五十张,公司方向之购买(38,855,000/60,951,100)*50张。
“公开说明书内那些与买方签署了应卖同意书的股东,比照某甲股东方式。”
请问是这样吗??
我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每个人都是持有一张,一张股票一个人持有,都参与收
购的情况下,公司不就会收到超过数量的股数了吗??
那这样不就违背了最高收购51%的股数了....
请问这样可能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