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haoichou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2024-10-28 18:48:38依当事人要求转贴至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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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ken55 ( 阿圆喜欢被狗干)
标题 Re: [公告] 板规新增及修改
时间 Mon Oct 28 18:18:03 2024
不同意增加滥用5
版上对于版友间检举的言论是否具有攻击性是由版主来判断,凭什么版友对于版主的检举
/申诉信的言论是否具攻击性也由你们自行判断?当自己包青天吗,判断跟处罚都你们说的算
?
有点法治观念好吗
依照小组长的见解
文章代码(AID): #1d5USBri (SportLottery)
名誉是否受侵害是主观性的,你们要做版主本来就应该受到他人评论,对于他人言论的忍
受度本来就应比较大
若真觉得受到言论攻击你们都能向法务版申诉,更甚是直接提告,没有理由让你们自行认
定是否受到言论攻击,不要当自己是太上皇
还有关于滥用章节根本也该整个删掉,你们自己要做版主,本应处理版务接受版上检举/
申诉,若认为他人有滥用嫌疑,你们大可不予理会,反正到时候申诉到小组长那边,成功与否
你们自己负责,又或是认为被骚扰,仍有法务版可以保障你们
你们增订滥用章节,根本就是想便宜行事,当了版主又嫌麻烦不想受理检举/申诉
你们有三个版主能分担处理版务,没有理由限制版友对于检举/申诉的权利
你们这样乱搞侵害版友权利,我相信小组长也不会同意的,请删除滥用章节,不然请说明
你们必须增加的理由,不然我一定申诉到小组长,让组务来审理。
老是说别人事前对增加版规没意见,增订后就意见一堆,现在我告诉你们没有权力增订这
种侵害版上言论的规定,你就不要不敢把我的意见贴出来
滥用 判定标准:违者依警告处分。
1. 非正当目的之大量检举。
2. 要求板主为一定判断,并利用板主为或不为该判断恶意使用之要胁。
3. 非正当及恶意检举标准由板主认定。
4. 五天内针对同ID同篇文章检举2次(含)以上视为滥用。(以第一次检举
日开始计算且板主未做出判决。)
5. 若使用检举/申诉信来进行人身攻击言论,则视为滥用制度。(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