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igge (嘿嘿)
2016-08-19 21:02:28直接开一个新文章
1. 无人在垒,打者击出中右外野间深远安打
跑者绕过一垒时被未持球的野手阻碍而导致在垒间跌倒,跑者起身后发现右外野手
已掌握球,判断这时候已无法再上二垒,故回往一垒
然而,若无阻碍跑垒发生时,击跑员裁判认为可进占二垒,请问该如何判决?
2. 二垒有人,打者击出三垒方向滚地球
三垒手看见二垒跑者离垒过远,传往二垒,此时发生二三垒夹杀状况
跑者往三垒时,防守方野手传往三垒时发生暴传,球落在三垒界外区
跑者趁此机会准备推进时与未持球且未有守备机会野手相撞而跌倒
跑者起身后发现守方已捡起球,判断这时候已无法再上三垒,故回往二垒
然而,若无阻碍跑垒发生时,击跑员裁判认为可进占三垒,请问该如何判决?
以上案例欢迎大家讨论
个人认为两者都是在阻碍跑垒发生时比出延迟死球手势,待play告一段落后
宣告跑者进占到下个垒包
由这些例子个人认为并非以"跑者有无放弃进垒意图"做判断依据
应该是"裁判主观认为阻碍跑垒未发生时,跑者可正常进占的垒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