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确实有签过类似的合约
记得是写说职务上的相关创作
著作权都属于公司
姑且打个比方好了
小弟在公司内的职务就像厨师
虽然职务内容包含定期想出新菜色
但小弟是下班时间制作出新款锅具
带到公司使用且推广
可以节省20%做菜时间
不过还是感谢Uzak大大
小弟应该去法律版问问
※ 引述《Uzak (常寂光)》之铭言:
: 你可能要去看一下当初和公司签的合约有没有这条
: 我自己和公司签的合约中有明白写出
: 任职于公司的期间任何开发出来的东西所有权都属于公司
: 不管是不是上班时间开发的都一样
: 如果私自拿去盈利公司完全可以告我
: 我印象中好像某个软件
: 开发者离职后那个软件才红的
: 结果被前公司提告
: 看看法律相关专版有没有人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吧
: 这个版应该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