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ID: yogi
文章代码(AID):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53778430.A.214.html
(Soft_Job 标题: [分享] 麦肯锡布拉格征资安专才
违规事项:未写明薪水.
初犯给予删除文章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9-04-01 08:34:00辛苦版主啦
作者:
kcman7 (kcman)
2019-04-01 08:38:00大家周一上班辛苦啦
作者:
siriusu (かがみは俺の嫁。)
2019-04-01 09:01:00那篇好像有提到版规找不到这条?我支持这个政策但如果真的没有的话好像要找地方补一下还是已经补了?
作者:
csfgsj (切割对半)
2019-04-01 09:12:00推版主,就是有些人以为大公司就可以有特权
为什么大公司征才就要有特权?他们才应该更严格审查不是吗?别把自己看小了
【C】: 内容规范: 其实B跟C感觉要并在一起ABC都一起的
C我只看到关于加班费、责任制相关的规定,但没看到明确关于面议问题的即使是劳基法也是说低于四万不能面议,但如果对方主张
版主说的应该是范本?另版主处理时他分类已改成[分享]
自己高于四万也就没有违法问题我刚刚看了范本,也没有明确禁止面议的内容...
作者:
atst2 (atst2)
2019-04-01 09:41:00麦肯锡的待遇 绝对远高于4w 整个处理的名不正言不顺的 没有违反“板规”只是没有顺从部分乡民的期待 觉得非常傻眼 这种好公司是良币 不要把良币都赶光光 这样吃亏是这个版的乡民
作者:
atst2 (atst2)
2019-04-01 09:43:00不过新板规上来时,似乎没有多少人注意到?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09:44:00跟吃不吃亏无关,就事论事。如果版规有规定就跟乡民无关如果没有明确写明,那篇也没问题,就看需不需要补足规范顶多拿不符合B去删文吧,但现行应该多数征才文都不符合不管如何都找不到只删这篇文的合理性,这处理真的妥当吗?
作者:
yaya517 (Abby)
2019-04-01 10:02:00同意21 26F21 27
正常来说违规删文会指出是违反哪条板规但这边并没有,因为根本没有此规定, 希望不要落入民粹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4-01 11:11:00我就是看了版规才确认没有明订,然后就有人提共识但共识这就是就跟老板提责任制一样是给人戴帽子
作者:
elements (Helianthus annuns)
2019-04-01 11:44:00就算大家都觉得有,没写也就是没有,就算改上了也只能既往不咎
作者: yougigun 2019-04-01 11:54:00
请问是哪条明确的板规违反?若只是风气、潜规则、共识,顶多就是让网友在底下嘘文,倘若只是因为这样而删文,版主也未免太随波主流、不明辨事非了!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2019-04-01 12:00:00支持版主 就算是再大的公司都不该有特权
作者: codehard 2019-04-01 12:04:00
要就全都删 要就全不删 都一样的标准就没意见
作者:
iamshiao (CircleHsiao)
2019-04-01 12:05:00我记得以前版规有写内文,好像还有罚则
作者:
lgates (衰神附身的男人)
2019-04-01 12:33:00删文是因为那条?还是别人的共识?
其实我个人觉得 要是真的RANGE很大的公司是不是真的有要写的必要 我要简单行事的化就比照104上面说的 经常性薪资达四万以上 来让我简单的多 但如果这样讲薪水还有意义吗
现在重点就是,板规没规定要写,乡民看不顺眼可以嘘但删文就是不妥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2:43:00重点不是公司大不大,版主真的有看懂重点吗不写或要写都没差,现在也没人在争这个,但请版规写清楚。没有要战的意思,如果连文章存续都变民意决定,那版规何用
作者: yougigun 2019-04-01 12:49:00
版主请你先说明一下 你的删文标准是什么? 板规之后你要依民意或其他合理性修改那是之后要讨论的!
作者:
darkch (chang)
2019-04-01 12:53:00已现行版规,是没有规定不能写面议,而B项的说明会令人混淆,支持修订版规。po征才文的一定会经过公司内部协议才po上来的,所以要征什么人应该也是很清楚,那写薪资范围不过分吧,公司可以很霸气的不要上限,但没有底线是..?
原po说了依公司政策他不能公布薪资,你不认同可以嘘可以不要应征, 但板主不能因为大家嘘就删啊...
作者:
s212gj (PTT分身就是个黑天鹅)
2019-04-01 13:31:00依楼上的说法,所有公司都可以说依公司规定,不能写明薪资,而拒绝公布金额囉?谁想看到这种征才文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38:00就违反B阿 嘘文的是怎样护航的很好笑 公司规定可以突破版规 好大牌阿去看一下yogi在其他版的发文 摆明了就是不想照版规走另一个版一样违规啦yogi上站次数快2000次 你要说新人不会看板规
如果标题违反版规B, 那板上九成的征才文都可以删了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42:00那以后各版是不是要设发文门槛6000次 避免菜鸟不懂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3:42:00楼上可以/征才,双重标准还要护航版主,他违反B前面几楼我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43:00现在是公司大牌就可以在各求才版违规就是了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44:00好诚恳阿 直接在一堆版发文到被砍这么有诚意的发文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就事论事好吗,Tech_Job有明确规定内文要有范围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45:00有诚意到说违规会自删阿 结果还是板主砍掉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3:45:00很明显他不想就事论事,反正有寄信了,静待主回复吧。如果真的因B而删文,那我会请版主统一标准去执法。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47:00所以一个人犯意很严重你跟我说诚恳 再叫补上请事论事
作者:
xanlich (...)
2019-04-01 13:47:00或许可以重新讨论潜规则了(?),的确薪水超过某个门槛其实不会看这种薪资range,也不想在这种公开板上被开诚布公,因为这是人性...薪水低的才比较想在这里问东问西要个公平。客观来说对top tier公司的确适用,也不违反大家想要好薪水的结果
他很明显是看完板规后自认没违规所以没自删如果真要抓标题,那我图上那些文也全删除啊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48:00好笑 如果yogi会看版规 在其他版会搞到被删?阿就是不会看板规 你一直说他会看今天不是他只发一篇被砍发一篇被砍还说的过去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3:49:00扯到其他版就没意义了吧,逻辑也很诡异就算他被砍了一万次,还是要就事论事吧,除了跟大家一样的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50:00是你是在谈诚恳 我说他没看版规 你说有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3:50:00标题外他哪里不妥了。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3:51:00记得标题要跟别人不一样
作者: yougigun 2019-04-01 13:57:00
这发言满幼稚的...
作者:
MartinJ40 (Martin J-40)
2019-04-01 13:58:00比起成熟在各版不看板规发文 那我还是幼稚一点看板规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3:59:00通常分身发言都差不多的类型,习惯就好。
放弃了XD 发现他听不懂人话我是建议板主就直接修改板规啦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9-04-01 14:22:00我个人是支持把B和C放在一起,不然就是给想要面试的自己私下去问,这样很没效率= =
作者: yogi (Yogi) 2019-04-01 14:30:00
马丁的说法很妙,完全呈现当记者的特质。我也只在资安板另外发过文,于该板发文第一时间确实没有仔细读板规。但是该板没有征才文的先例,所以该板板主也仅只提醒我违规而告知将采用不告不理的态度。但无论如何这是它板事务。于是我在这个板发文前有先确认过板规与先前文章,在不见板规明文禁止的前提下反正还是贴了试试看执法标准与风向。反正征才文也就是有缘者得之,如此而已,板主有板主的苦衷我能理解,我只是觉得对一些阅读能力欠缺还拼命敲边鼓掩饰自卑心态的人感到可悲罢了。台湾很多人才真的不输国际的水准,共勉之吧。
作者: OPT1428 (1I6) 2019-04-01 14:33:00
这有什么好护航的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9-04-01 14:34:00我是觉得yogi大可以写个Range啦,顺便给后进们流口水XD全球最大的管顾公司,基本上对于各地IOT从业人员的薪资
作者:
NDark (溺于黑暗)
2019-04-01 14:40:00还是不认输 这公关能力....
我晚点会发一篇文 但我认为B版规目前其实不太适用了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9-04-01 14:53:00他讲得颇有道理,姑且不论会大家不爽,反正他不是真的公关不像硬凹也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还可以接受。
作者: yougigun 2019-04-01 15:02:00
推版主待会说明
不觉得 yogi 有什么发言不妥 别纠结了 世界还在转啊
作者: Sasha0720 (Sasha莎夏) 2019-04-02 09:58:00
还在凹 不知道谁比较可悲
作者:
Ommm5566 (56天團)
2019-04-04 22:16:00y大是没有在凹啦 只是以ptt学术非商用平台立场来说确实不该通融有名的公司